四川省反间谋安全防范条例 (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规范和加强反 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 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和 义务,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等部门组织实施的反间谍安全防范 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应当坚持国家利益至上,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坚持预防 为主、标本兼治,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实行反间谍 安全防范责任制。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 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1 -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 内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协调管理机制,保障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家安全机关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 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 范围内做好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 织应当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反间谍安全防范能力, 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第八条公民应当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 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第九条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成绩突出的机关、人民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为防范、制止间 谍行为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相关信息不宜公开,或者本人要求不公开的,相关单位应当 保密。 第二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条公民应当履行下列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一)遵守反间谍安全防范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二)为国家安全机关等有关部门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 - 2 - 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协助: (三)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课谋行为、收集有 关证据时,如实提供相关情况; (四)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谋工作的国家秘密: (五)接受反间谋安全防范教育: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第十一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 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反间谋安全防范制度: (二)加强对涉密事项、岗位、人员的管理,对涉密岗 立工作人员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审查,与涉密岗位工作人员 签署保密承诺书; (三)做好涉外工作中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并 落实有关反间谋安全防范措施: (四)做好本单位出国(境)团组、人员和长期驻外人 员、回国(境)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定期对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依法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工作: (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反间谋安全防范宣传 教育动员;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谋安全防范义务。 - 3 -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经济金融部 门、高等院校、驻外机构以及从事涉及国家秘密业务的企业 等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 定外,还应当履行下列反间谋安全防范义务: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明确 负责反间课谋安全防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二)建立健全涉外、涉密人员国家安全事项报告制度, 组织涉外、涉密人员定期报备有关情况,并做好数据信息动 态管理; (三)建立健全人员进入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管理制 度; (四)对涉外涉密人员等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培训、考 试; (五)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 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 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报告个人 持有的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的情况以及其他涉 及国家安全的事项。 第十四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畅通12339举报电话、举 报受理平台等渠道,接受公民和组织对间谋行为的举报,并 - 4 - 及时进行处理。 公民和组织发现有关间谋行为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 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进行举报,有关机关接到 举报后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应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 方式公开或者泄露其个人信息及举报情况。 第十五条公民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 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尚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反间谋安全防范工作导致财产 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 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反间 谍安全防范职责: (一)研究并协调解决辖区内反间谍安全防范重大问题; (二)组织宣传反间谍安全防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组织、领导、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下一级 人民政府落实反间谋安全防范职责,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检 查; -5 -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检查,督促重 大安全隐惠整改: (五)保障反间谋安全防范经费的投入; (六)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开展本辖区内的反间谍安全防 范工作,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国家安全机关应 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 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反间谋安全防范切 作机制,分析研究间谍窃密风险,完善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 (三)依法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检测,督促有 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四)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提供 专业支持; (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反间谋安全防范职责。 第十八条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反间谍安全防 范责任; (一)根据主管行业特点,明确反间谋安全防范工作要 求; - 6 - (二)指导、督促主管行业所属单位履行反间谋安全防 范义务; (三)其他应当履行的反间谋安全防范行业管理责住。 第十九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国家安全风险评估, 根据国家安全的需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划定安全控制 区域,对安全控制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涉及 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当充 分考虑国家安全需要,涉及安全控制区域的应当征求国家安 全机关和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 组织应当落实网络反间谋技术防范措施。 网络运营者应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时,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尚国 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为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 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开展侦查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网络的 技术检查、检测,指导和监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网络运 营者采购涉及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进行检测和 分析。 第二十一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 会组织应当履行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职责。 -7 -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 在脱密期内违反规定择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并应当配合回访。 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密行政 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分级 分类,共同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 第四章宣传教育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组 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动员,提高机关、人民团体、企 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反间谋安全防范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辖区内有重点 单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反间谍安全防 范教育动员工作,普及反间谍安全防范常识。 第二十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有关反间谍安全 防范的普法教育以及相关突出风险、防范常识等内容的普及 宣传。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行业特点,指导行业所属单位 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 工作对象特点,组织开展反间谋安全防范教育动员。 第二十五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 - 8 - 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大众传播媒介应当为反间谋安全防范 宣传教育提供便利,刊播反间谋安全防范公益广告、宣教片 等宣传资料。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安全教育纳 入公务员培训教育体系。国家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住前 法律知识考试等,应当包含国家安全和保密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开展下列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 工作: (一)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针对 学生认知特点,以适当形式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 (二)对参加出国(境)学习、交流的教师、学生,开 展反间谋安全防范行前教育和归国回访。 第二十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建 设,相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4月15日全民 国家安全教育日、11月1日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有 关部门、单位和大众传播媒介集中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 教育活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法

pdf文档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1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1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第 1 页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第 2 页 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1:57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