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
(2020年8月19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重点行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
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
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2-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
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
种设备安全等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
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
监督相结合的机制,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
故。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严
格遵守本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行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落
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
安全生产水平。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
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责任考核
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加强对有关-3-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
等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和必需
的装备,按照职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
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自然
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
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生健康、
市场监管、体育、气象、海事、消防等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
内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技能的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育安全文化,
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考试内容;设立安全
生产教育实践基地,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形式。-4-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为生产经营单位
提供安全生产培训等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
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增强事故预防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普通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
年安排一定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避险演练;职业院
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
性宣传教育,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
的舆论监督。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应用安全生产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
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估
认证、安全检验检测监控、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产业。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和科学技
术研究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撑。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
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
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5-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以
及国家、省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布局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
求,功能分区布置合理,公共配套设施和安全保障设施配备
完善;
(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体职工参与的
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
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具备相应的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配备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
条件。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外,还应当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全面客观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6-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执法人员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如实反映安
全生产现状以及所有安全要素的变化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以及由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应
当在每年年底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报告。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应当
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操作规程;
(二)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四)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
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
(七)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分工,在分管的
业务范围内或者生产区域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
营单位部门负责人在部门业务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7-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技术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
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参与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
术标准,保障产品或者工艺设计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隐患
整改技术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措施;
(三)检查本单位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技
术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
(四)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和现场带班人员应当
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检查确认作业场所、
设施、设备、工具以及防护用品等符合要求;
(二)巡回检查作业环境、安全设施以及生产系统,及
时排查并按照规定处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止和纠正不安全行为。
第十五条采矿、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制造修理
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应
当至少有一名相应专业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8-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和一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三)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两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一千人以上不足五千人的,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三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从业人员五千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至少配备五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应当计入从业人员
总数。
第十六条采矿、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制造修理
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
生产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
力考核。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9-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以及离岗时间超过六个月重新上岗
或者换岗的人员,从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
用新设备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或者参与作业。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
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安全风险因素辨识和分级,
按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绘制
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分布图,建立安
盐城市安全生产条例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38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