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40 CCS R 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0557—2021 内河高速客船安全航行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safe navigation of inland waterways high speed passenger ship 2021-08-10发布 2022-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40557—2021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船舶操纵 航行与避碰 6 7 船员与值班 乘客行李及携带物品 8 附录A(规范性) 高速客船开航前安全检查表 附录B(资料性) 高速客船船长开航前声明 参考文献 GB 4055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GB40557—2021 内河高速客船安全航行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高速客船安全航行的基本要求,以及船舶操纵、航行与避碰、船员与值班、乘客行 李与携带物品等安全航行所需的技术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在我国内河及国境河流航行的内河高速客船。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速客船 high speedpassenger ship 额定载运乘客12人以上,船长大于或等于15m、最大航速不小于3.7√0.1667m/s的船舶,或船长 注1:最大航速(max)为船舶满载状态,并以最大持续功率在静水中航行所能达到的航速。 注2:√为船舶满载排水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 3.2 内河inlandwaterways 江、河、湖泊和水库中可通航水域。 3.3 气垫船 hovercraft 航行时利用高于大气压的空气在船底与水面、地面间形成气垫,使部分或全部船体脱离支撑表面而 高速航行的船。 [来源:GB/T7727.1—20084.6] 3.4 侧壁气垫船 sidewallhovercraft 依靠气垫升力支撑船体大部分重量,另一小部分船重由浮力支撑,船体不能全部脱离水面航行的气 垫船。 [来源:GB/T13146—1991,2.3] 3.5 全垫升气垫船aircushionhovercraft 籍助柔性围裙保持气垫,并籍助气垫支撑其全部重量的一种气垫船。 3.6 水翼船 hydrofoil craft 非排水状态航行时,能被水翼产生的水动升力支撑在水面以上的船舶。 1 GB40557—2021 3.7 滑行艇glider 在高速运动时,仅部分艇底接触水面,其大部分重量由直接作用于艇底的水动升力所支撑的船艇。 L来源:GB/T7727.12008,4.4 3.8 双体船 multi-hulled ship 主船体由两个以上的独立船体联成一个整体的船。 L来源:GB/T7727.12008,8.2 3.9 围裙skirt 采用柔性材料构成中空充气形式,用来封闭气垫的装置。 [来源:GB/T13146—1991,2.43] 3.10 安全航速safespeed 船舶能够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的航行 速度。 [来源:GB/T19945—2005,3.3.62] 3.11 让清 pass and clear 两船相遇在采取相应的有效避让措施后,已经安全驶过并经查核,确认与相遇船不再存在碰撞 危险。 3.12 飞高hovergap 在垫升状态下,围裙或气封装置下缘至未被扰动前的支撑表面间的高度。 3.13 非明水期 non open water term 从冬季水面结薄冰起至第二年春季冰在水中消融为止的时间。 3.14 特殊航段 specific navigational section 弯、窄、浅、港区、桥区、渔区、汉道及主管机关划定的交通管制航段等通航条件复杂航段。 3.15 恶劣天气badweather 由于雾、霾、大雪、大风、暴雨、沙暴、雷暴等使能见度不良、船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或其他影响船舶 航行安全的天气。 3.16 波高waveheight 波剖面上相邻的波峰与波谷间的高度差。 L来源:GB/T159202010,2.4.9 4基本要求 SIG 4.1高速客船应经船舶检验合格,并办理船舶登记手续,持有有效的船舶证书。 4.2船长、驾驶员和轮机员应持有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和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内 2 GB 40557—2021 河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上岗。 4.3其他在船上以任何职业从事或参加船舶业务的工作人员应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要求或认可的业务 培训,掌握和具备安全管理、紧急应变等方面的常识及技能。 4.4高速客船航行应满足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航区、抗风等级要求,并遵守当地水上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发布的安全航行限制规定 4.5高速客船每次开航前应对重要部位及设备进行自查,并按照附录A的要求填写开航前安全检查 表,确保其处于适航状态。 4.6高速客船应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在预计离港或抵港前应向离港或抵港的海事管理机构报 告进出港信息;在固定航线每天多次往返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h的,应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 息;夜航的高速客船应按航次报告进出港信息。 4.7 高速客船进出港报告信息应包括: a) 船长开航前声明,船长声明包括但不限于附录B的要求; b)f 航次动态; c)不 在船人员信息; d) 客货载运信息;519 e) 拟抵离时间和地点; f) 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4.8高速客船开航前应对乘客进行安全告知,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救生设备位置和使用方法; b)/ 应急出口、疏散路线及集合地点; c) 水上求生方法 5船舶操纵 5.1水翼船 5.1.1航行状态操纵 5.1.1.1排水状态操纵 水翼船在排水状态应充分考虑水翼装置对船舶操纵带来的影响。 5.1.1.2过渡状态操纵 5.1.1.2.1加速之前应确认载荷均衡、横倾角不大于本船允许值;当横倾角大于允许值时,用小舵角平 缓地向倾侧一航操舵直至达到要求,未消除到允许横倾角之前不应进入翼航状态 5.1.1.2.2不应延长进入翼航的时间。如果船舶无法按正常时间过渡到翼航状态,在查清原因及排除 故障之前不应继续向翼航状态过渡 5.1.1.2.3船舶加速时宜尽可能保持直航,在进人翼航状态的过程中,不应急速回转或操急舵;如需急 速改变航向,应减速使船舶转为排水状态后再操舵。 5.1.1.3翼航状态操纵 5.1.1.3.1不应大角度回转,以防止稳性不足造成船舶倾覆。 5.1.1.3.2避免在横浪中翼航,如果波浪使翼航受到限制,应及时调整航向。 5.1.1.3.3当船尾出现明显的“八”字形波,并伴有航速下降和主机过载等现象时,应立即减速,检查水 翼或其立柱是否挂有异物。如有异物,应由翼航状态转为排水状态,并采取有效措施解脱异物,未清除 3 GB40557—2021 异物前不应翼航;如无异物,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应翼航 船舶或水上设施不构成危害的状态航行。 5.1.1.3.5应根据越浪能力选择适当的航速,以避免船体与水面发生严重拍击 5.1.1.3.6当波高达到翼航最大允许值时,应立即转为排水状态航行 5.1.2靠、离泊及锚泊操纵 5.1.2.1船舶驶靠泊位时,应根据船舶吨级、尺度、操纵性、当时通航环境条件转为排水状态航行,并检 查遥控操纵装置的有效性。 5.1.2.2驶离泊位时,船舶与泊位间应留有1.0m1.5m距离,不应以护航材作为支点驶离泊位 5.2气垫船 5.2.11 侧壁气垫船操纵 5.2.1.1船舶驶离泊位时,主机应在低速工况下运行,驶出适当距离后再逐步提高到额定转速;空载航 行时,应通过调整浮态来保证船舶垫航稳定性 5.2.1.2改变航向时,如遇大风天气且主机以低速运转,应防止掉头时船舶受风侧漂 5.2.1.3 3通过浅滩,应提前确认有足够的水深并快速通过。 5.2.1.4 通过有漂流物的航道时,应防止漂流物阻缠推进器;当推进器处有异物时,应立即停车并予以 清除。 5.2.2全垫升气垫船操纵 5.2.2.1 船舶在垫升状态时不应有明显的横倾、纵倾 5.2.2.2在正常起飞及航行中,应平稳变速。 5.2.2.3 航行中应密切注意船舶航行状态变化;在顺风航行或高速航行的情况下,若发现船舶有纵向失 稳或埋航时,应采取降速、转移人员或调整压载的方法予以调整。 5.2.2.4回转时应降低航速,不应全速满舵回转。 5.2.2.5 在大风中掉头时,应防止船舶受风侧漂。 5.2.2.6高速航行时不应突然关停主机造成迫降,防止围裙受损。在水面上需紧急制动时,应将主机转 速降低并使船舶转为半垫升或排水状态。 5.2.2.7通过船舶密集水域时,应降低航速使船舶处于低飞高或半垫升状态。 5.2.2.8通过障碍、沟壑或在滩上、冰上航行时,应减速。 5.3滑行艇 5.3.1在航行中应平稳变速。 5.3.2不应全速满舵回转 5.3.4在波高接近本船允许极限值时,应减速行驶。 5.3.5船舶颠簸严重时,应留足富余水深,谨慎驾驶,防止船舶触浅 5.4 双体船 5.4.1航行中应使用安全航速,在全速航行时不应使用满舵回转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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