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3. 100. 40 D 93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0181—2006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安全要求 Mine hoists and mine windersSafety requirements 2006-03-29发布 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0181—2006 前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原JB8516—1997《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安全要求》和 JB8918一1999《液压防爆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安全要求》同时废止。 本标准涉及的是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的安全问题。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危险与GB/T15706.115706.2一致。 涉及通用的机械、电气、液压、气动和其他设备的危险,不包括在本标准中。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信重型机械公司、上海冶金矿山机械厂、山西机器制造公司、重庆泰丰矿山 机器有限公司、焦作工学院机械厂、洛阳中信重机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塔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湘潭煤矿机械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嘉琳、杨现利、郭明、张步斌、朱华富、张兰俊、梁开谧、赵文波、张风林、 王六生、何文、范宏伟、朱国华、荣树海。 本标准首次发布。 I GB 20181—2006 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是从物理性能及预定使用方面对矿并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提出的限制。所规定的安全要 求适用于GB/T15706.1一1995中3.11规定的机器寿命期内各阶段所产生的危险。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或液压拖动的非防爆型和防爆型的摩擦式矿井提升机、缠绕式矿井提升机、盘式 制动矿用提升绞车和块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以下简称提升机和提升绞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 GB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3836.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油浸型o” GB 3836.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GB 3836.8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GB/T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351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1345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 12173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B12265.1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 12265.2 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T13306 标牌 GB/T13325 机器和设备辐射的噪声操作者位置噪声测量的基本准则(工程级) GB/T14039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 GB/T15706.1一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 GB16542罐笼安全技术要求 GB16754 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 1 GB 20181—2006 GB/T 16855.1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 第1部分:设计通则 土方机械 GB/T17300 通道装置 GB/T 17489 液压颗粒污染分析 从工作系统管路中提取液样 JB/T 1581 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JB/T3277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液压站 JB/T3683 土方机械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 JB/T3721 矿井提升机盘形制动器闸瓦 JB/T4263 交流传动矿井提升机电控设备技术条件 JB/T6754.1—1993 直流传动矿井提升机电控设备 第1部分:机组电控设备 JB/T6754.2—1993 直流传动矿井提升机电控设备 第2部分:晶闸管电控设备 JB8519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 盘形制动器 摩擦式提升机 JB/T10347 摩擦衬垫 3 危险一览表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在其寿命期内,在运输、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见 表 1。 表1危险一览表 序号 危 险 1 液压、气动管路和动力电缆破裂 2 人与带电零部件的直接或间接接触 3 与温度过高的表面接触以及热源的辐射 4 设备附近易爆尘埃或气体含量超标 15 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 6 操作位置不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7 照明亮度不够 8 操作位置噪声过大 9 卷筒主要焊缝开裂,主轴内部存在影响性能的缺陷 10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足 11 最大提升速度超值 12 限速装置失灵,速度超过规定值 13 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停止位置,出现过卷现象 14 多绳摩擦式提升机钢丝绳打滑 15 液压系统超压、油温过高、渗漏严重、油液污染、功能失效 16 制动力矩达不到规定值,工作制动或安全制动失效 17 制动闸瓦实际摩擦系数低于设计值,接触面积不够,过磨损 18 制动盘或制动轮表面有降低摩擦系数的介质,如水、油等 19 制动器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过长 20 块式闸拉杆有裂纹 21 深度指示器故障或失效 2 GB 20181—2006 表1(续) 序号 危险 22 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或信号紊乱 23 控制系统与部件的联锁出现故障 24 主电动机过流、欠压和过热运行 25 监测和保护装置不齐全或失效 26 设备超载运行 4 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4. 1一般要求 4.1.1提升机和提升绞车预定使用的安全措施与对策应与GB/T15706.1的有关要求一致。 4. 1.2 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按人机工程学原理设计,从而减轻劳动强度,避免操作者疲劳。 4.1.3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GB/T15706.2的规定。 4.1.4如有与冷、热表面接触的危险,应有警告标志或防护装置。 4.1.5压力管路和管接头应满足压力要求。高压系统用软管应标明许用压力。在操作位置附近的管 路应安装护罩,避免管路破裂伤害操作者。 4.1.6提升机和提升绞车所用的材料应对人体健康和安全无害,并与环境温度相适应。制造商应在使 用说明书中说明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工作的环境温度。 4.1.7提升机和提升绞车(不含室外安装的天轮)应安装在环境温度为5℃~40℃的机房内或环境温 度为5℃~28℃的碱室内,周围应留有足够的操作和维护空间。 4.1.8进人操作和维护位置的通道装置应符合GB/T17300的要求。如果门、窗和入口可自由打开或 关闭,在开或关的状态应是安全的。 4.1.9用于井下有防爆要求的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具有防爆功能。 4.2操作位置安全要求 4.2.1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操作应在周围环境对人员没有危险的状态下进行。操作位置应符合 JB/T3683的规定。 4.2.2门开的方向应能使操作者在出现危险时快速离开机房或室。 4.2.3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可视性,保证对人员不构成危险。 4.2.4操作位置的照度应符合4.7.2的要求。 4.2.5操作位置处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5dB(A),用于井下的液压提升机和液压提升绞车的操作 位置处的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8dB(A)。 4.2.6操作位置周围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应符合4.8的规定。 4.3部件安全要求 4.3.1煤矿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摩擦轮、天轮和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 下列要求: 落地式及有导向轮的塔式摩擦提升机的摩擦轮、导向轮及天轮,井上不应小于90,并下不应小 于80;无导向轮的塔式摩擦提升机的摩擦轮,井上不应小于80,井下不应小于70; 一井上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和围包角大于90°的天轮,不应小于80;围包角小于90°的天轮, 不应小于60; 一一井下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和围包角大于90°的天轮,不应小于60;围包角小于90°的天轮, 不应小于40; GB 20181—2006 金属和非金属地下矿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摩擦轮、天轮和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 之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摩擦式提升机的摩擦轮,有导向轮时不应小于100,无导向轮时不应小于80; 一井上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和天轮,不应小于80; 一并下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卷筒和天轮,不应小于60。 4.3.2竖井的天轮、主动摩擦轮和导向轮的直径或卷筒上绕绳部分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的 直径之比,应符合下列要求: 井上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不应小于1200; 井下用提升机和提升绞车,不应小于900。 4.3.3缠绕式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卷筒简上缠绕钢丝绳的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竖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应单层缠绕,专用于升降物料的可缠绕2层; 斜井中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可缠绕2层,升降物料的可缠绕3层。 4.3.4卷筒上缠绕2层或2层以上钢丝绳时,卷筒边缘应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其高差不应小于钢丝 绳直径的2.5倍;卷筒上应设有带绳槽的衬垫。 4.3.5缠绕式提升机和提升绞车的调绳离合器在规定压力下操作应灵活、可靠,油缸及管路不应有渗 漏油现象。 4.3.6缠绕式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不充许将钢丝绳系在卷筒轴上。绳孔 4.3.7缠绕式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4.3.8卷简、摩擦轮、闸盘或闸轮的主要焊缝应达到GB/T11345中规定的Ⅱ级焊缝要求,并消除焊接 内应力。 4.3.9主轴应进行探伤检查,内部不应有白点和裂纹,其夹杂和非裂纹性缺陷要求如下: 一在主轴轴心2/3直径范围内的单个、分散性缺陷和密集性缺陷,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主轴缺陷限定值 允许存在的单个、分散性缺陷 被探截面 允许存在的密集性缺陷 起始灵敏度/mm 直径/mm 最大当量直径/mm个数/100cm² 最大当量直径/mm占截面总面积/% ≤$400 6 10 d4 6 $3 >$400 $8 10 $6 一在主轴轴心2/3直径以外范围,允许存在不大于$5mm的当量单个、分散性缺陷6个;允许存 在小于4mm的当量密集性缺陷,但缺陷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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