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全文最新的团体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点击 加入 标准互相分享 微信群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2015年10月1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公布, 根据2019年11月1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广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压 力管道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户东省特种设备 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 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压力管道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自录确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的生产(包括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安 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热力管道的 监督管理,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燃气管道的工程设计、建设 (含安装、改造、修理)、验收、使用、检验、检测、应急 -1 - 救援的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压力管 道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 当组织成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委员会。安全技术委员会由行 业专家组成,可以邀请有关方面的代表和社会人士列席有关 专题会议。 安全技术委员会负责对压力管道安全隐患、事故原因进 行分析,提出整改和预防措施,以及提出解决现有安全技术 规范和国家标准不足的建议措施。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安 全技术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压力管道安全技术规 范,经评审、发布后推荐使用。 第六条压力管道相关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协助相关政府部门提高压力管道安 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从事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压力管道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 和标准的规定,履行压力管道安全、节能责任,对压力管道 相关的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负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压力管道的生产、经营、 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 - 2 - 第二章‧生产和经营 第九条压力管道生产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 生产活动。 禁止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许可证件。 第十条压力管道生产单位首次在本市从事压力管道 许可范围内业务的,应当将单位名称、行政许可范围、单位 地址、主要负责人等主要信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 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 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告知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共享前款所接收的生产单位信息。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当符合相关安 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图纸目录和管道平面布置图应当 加盖设计单位设计许可印章。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和压力管道的安 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 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户或者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压 力管道元件出具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对依法需要进行监督检 - 3 - 验的压力管道元件,还应当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压力管 道安装、改造以及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需进行监督检验的 重大修理情况,按照压力管道类别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在广区外施工的,应当采取 施工公告、现场安全防护等措施。 第十五条锅炉和用热设备之间相连接的压力管道总 长度不超过1000米的,可以由取得锅炉安装许可的安装单 应将锅炉和压力管道一并安装,并接受监督检验,纳入锅炉 使用登记。 第十六条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 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施工过 程中设计文件的修改应当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取得相应 资质的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不得擅自修改 设计文件。 第十七条压力管道生产中的无损检测工作委托第三 方进行的,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无损检测单位承担。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不得以第三方出 具的无损检测结果替代自行根据工程总体质量控制要求进 行的检验、检测结果。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安装、改造和修理工程,应当经峻 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4 - 工技术资料移交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移交的工程峻工技术资 料包括: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设计文件、 安装质量证明、隐蔽工程资料及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 题处理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压力管道使 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档案。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 园、体育场馆、展览馆、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压力管道 工程峻工技术资料还应当报送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行业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压力管道工程峻 工技术资料要善管理,将有关信息纳入综合数据管理系统。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元件销售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销售的压力管道元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 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 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 (二)不得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和未接按安全技术规范要 求进行制造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以及国家或者省明令 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 (三)建立压力管道元件进货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记 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 (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 督抽查。 -5- 第二十条压力管道出租单位不得出租未取得许可生 产、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或者含有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 制造、强制报废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压力管道,不得出租未经 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管道。 第三章‧使用 第二十一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对压力管道使用过程 中的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监督检 验、定期检验合格的压力管道。 禁止使用国家或者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 压力管道元件和已经报废的压力管道。 第二十二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 患治理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压力管道投入 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白内,按照压力管道的类别尚币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并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除市政燃气管道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 法》实施前已经安装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记 时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可以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审请安全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安全评估 - 6 - 的实施细则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建成的市政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在办 理使用登记时无法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的,应当进行安全 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市燃气行政主管部 门应当参照本规定以及相关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制订适合本 市实际的市政燃气管道安全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压力管道经过改造、修理导致管道运行参 数、安全状况等级发生变化的,或者经过定期检验后安全状 况等级由一、二级改变为三级的,或者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发 生变更的,应当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压力管道安 全技术档案。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设计文 件、安装质量证明、隐蔽工程资料及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 术问题处理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 和文件;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书、定期检验报告; (三)压力管道改造、修理的相关资料、日常检查、使 用状况记录; (四)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 计量仪器仪表的检验、校验、检修、检定或者校准报告和白 -7- 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压力管道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二十六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压力管道应 急专项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对于输送危险性介质的压力管道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 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压 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将制定的应急专项预案、建立相应的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置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本年度组织 演练的情况,按照压力管道类别于每年12月份书面告知所 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 用单位应当消除事故隐惠后方司重新投入使用。 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 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压力管道类别立即向所在地的 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事故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满报事 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第二十八条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压力管道的 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维护保养和自行检 查计划,并作出记录。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压力管道的安全保 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以及相关计量仪器仪表每月进行至少 -8- 1次检修,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检定,并作出记录。 压力管道的维护保养、自行检查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校验、 检定记录应当至少保存6年。 第二十九条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结论为停用的,压力管 道使用单位应当停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确定报废 的应当办理

pdf文档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23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23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 1 页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 2 页 广州市压力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7 17:30:4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