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全文最新的团体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点击 加入 标准互相分享 微信群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首页
频道
批量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投诉渠道
商务合作
注册会员
首页
批量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投诉渠道
商务合作
注册会员
批量下载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保 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 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无人驾驶 航空器涉及的相关公共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没有机载驾 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等, 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 前款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具体范围由省公安机关 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条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 规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生产者、经营者、 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责任。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生产、经营、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飞行管制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 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 - 1 -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他有 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 理工作。 省公安机关会同飞行管制部门、省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 享和通报制度。 第六条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 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无人驾驶航空 器公共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无人驾驶航空器 生产者、经营者、所有者、使用者依法生产、经营、使用, 宣传、普及安全知识。 无人驾驶航空器培训机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并 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飞行安全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应当尚公安、民用 航空等部门提供协会成员、培训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七条无人驾驶航空器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 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协助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 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为无人驾驶航空 器所有者登记提供便利。 第八条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在取得无人驾驶航空 器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 2 - 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权转让或者消火的,所有者应当及 时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审请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九条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 有关规定在无人驾驶航空器上安装电子围栏,并采取技术措 施防止恶意改装或者改变设置。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改装无人驾驶航空器,不 得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 第十条无人驾驶航空器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正确介 绍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 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知识和技能。 鼓励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购无人驾驶航空器第三 者责任险。 第十一条国家和省规定的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 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禁止无人驾驶航空器在 其上空飞行。 具体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后尚社会公布,并 采取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宣传。 确需在前款规定的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 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在重大活动筹备、举行期间以及延后期限内,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时间和 禁飞区域,并事先向社会公告。 - 3 - 无人驾驶航空器不得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 行。因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应急救援、气象探 测等飞行任务,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 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公安机关同意。 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公安机关可以临时封闭起降 场地。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 施下列行为: (一)非法投掷物品; (二)携带、运输违禁品; (三)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生产、 教学、科研、医疗等活动的正常秩序; (四)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破坏公共设施; (五)偷窥、偷拍个人隐私; (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规定飞行,可能危及公 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拦截、迫降、捕获等方式对无 人驾驶航空器予以扣押。 第十五条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 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操控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 止事故发生,并立即向公安、飞行管制等相关部门报告。有 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依法处置,并立即通知其他相关管 - 4 - 理部门。 无人驾驶航空器发生事故的,操控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 伤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个人有权举报违法使用无人驾驶 航空器的行为。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 及时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 应当反馈处理结果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 律责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对单位处二方元以上十方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午元以上 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改装无人驾驶航 空器可能危及公共安全,或者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 器电子围栏的;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禁飞时间、 禁飞区域内飞行的。 第十九条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 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控制系统的航空模型等,应当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在本规定第十二 条规定的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飞行的,还应当事先报经公 安机关同意;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飞 - 5 - 行的,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6 - 行的,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6 - 行的,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6 - 行的,依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6 -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赞助1.5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1.5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4 17:30:09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343.9 KB)
分享
友情链接
GB-T 8878-2023 针织内衣.pdf
TIA-942 数据中心电信基础设施标准 中文版.pdf
DB31-T 1311-2021 上海市 数据去标识化共享指南 .pdf
GB 43068-2023 煤矿用跑车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要求.pdf
GB-T 43528-2023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pdf
JR-T 0070-2012 信用增进机构风险管理规范.pdf
GB-T 34422-2017 汽车用制动盘.pdf
JR-T 0002-2016 银行卡自动柜员机(ATM)终端技术规范.pdf
GA-T 1776-2021 警用机器人系统通用技术要求.pdf
GB-T 37092-2018 信息安全技术 密码模块安全要求.pdf
JY-T 0578-2020 超导脉冲傅里叶变换核磁共振波谱测试方法通则.pdf
GB-T 33562-2017 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域名系统实施指南.pdf
GB-T 42191-2023 MEMS压阻式压力敏感器件性能试验方法.pdf
蚂蚁集团 图数据库选型方法 问题 方法与工具.pdf
T-ZSA 54—2018 自动驾驶车辆封闭试验场地技术要求.pdf
GB-T 23242-2022 饮食加工设备 电动设备 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pdf
GB-T 30057-2013 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规范.pdf
YD-T 2698-2014 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基线配置要求及检测要求 网络设备.pdf
GB-T 37401-2019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保障技术要求.pdf
GB-T 17644-2008 纺织纤维白度色度试验方法.pdf
1
/
3
6
评价文档
赞助1.5元 点击下载(343.9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1.5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售后交流群
本文档由网友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随时联系我们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