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收录全文最新的团体标准 提供单次或批量下载 点击 加入 标准互相分享 微信群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016年2月2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第179 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1号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 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客运索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 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国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 上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 区域内客运索道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鼓励推行客运索道相关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 故应急处置和赔付能力。 第二章•制•造 第五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制造许可,方 - 1 - 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客运索道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 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客运索道设计完成后,设计文件应当由制造单 位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审 请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方可用于制造。 第七条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标 准、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制造。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委托 加工零部件或者外购零部件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与本 单位质量体系的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 的客运索道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客运索道新产品、新部件, 应当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审请进行型式试验。 第九条客运索道出广时,应当随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以部件出产的应提供部件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图纸及说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无损检测报告等。客运索道使用维护保 养说明书应当明示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操作规程、试运行 检查项目、人员要求、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项目、维护 保养项目和要求、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主要受力部件检测和易损件更换的周期和方法等。 第十条客运索道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与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术规范未作要求、可 -2 - 能对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客运索道制造单位应当尚市场 监管总局审报,由市场监管总局及时委托安全技术咨询机构 或者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评审,评审结果经市场监管总局 批准,方可投入制造、使用。 第三章安装、改造、修理 第十一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依法取 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改造、修理活动。客运索道 安装、改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 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客运索道安装单位在客运索道安装施工前, 应当确认设备基础、预埋件等符合客运索道安装和土建工程 质量要求。 第十三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施工 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将相关情况通过信函、电报、电 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告知作业 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十四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按照设 计文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施工方案等进行作业,加强 现场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客运索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 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 - 3 - 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干六条客运索道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在验收 后三十日内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出厂文件、监督检验证明、 无损检测报告以及峻工报告、调试及试运行记录、自检报告 等安装、改造、修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使用单位存档。 第四章使用 第十七条,客运索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 十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客运索道报废 的,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注销。 第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停用客运索道的,应当按 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并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停用手 续。 第二十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 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客运索道。 第二十一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客运索 道安全使用负责。使用单位负责人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十二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 行以下职责: -4 - (一)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 况; (二)做好本单位客运索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 组织设备自检,申报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三)对客运索道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 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本单位 有关负责人: (四)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五)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督促落实技术档案的管理; (七)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三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等要求,配备作业人员,并加强对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教育, 使其掌握基本的应急技能,协助作业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守则; (二)负责设备使用状况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对日常 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除情况如实记录,保证设备正 常运行; (三)每次运行前应当对保护乘客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确认; (四)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 5 - 应当立即尚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熟悉应急救援流程,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时,应 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六)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 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与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四)维护保养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作业和服务人员守则; (七)作业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八)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处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对每条客运索道建立技术档 案,并妥善保存,依法管理。 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出厂文件; (二)监督检验报告; (三)使用登记相关文件; -6 - (四)改造、重大修理技术资料和文件; (五)年度自行检查记录; (六)定期检验报告; (七)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八)运行、维护保养、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记录; (九)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证书管理记录; (十)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的要求,在定期检验周期届满前一个月尚特种设备检验机 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客运索道定期检验分为全面检验和年度检验,客运架空 索道和客运缆车在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全 面检验,期间的两个年度,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客运拖 牵索道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 第二十七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 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开展设备运营前试运行检查、 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对日常 维护保养和试运行检查等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 及时处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开展大型活动等客运索道 乘坐人员高峰期前,使用单位应当对客运索道进行全面检查 维护,并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值班。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进行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应 -7 - 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人员、工具和设备。 第二十八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客运索道等待 乘坐区域设置乘客引导标志,及时做好乘客引导工作,保证 来客出入畅通。 在客运索道的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应当张贴乘客须知、 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应包括乘客适应范围、 禁忌事宜等,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悬挂警 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专项预 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以及相应 数量的营救设备、急救物品。 客运索道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营救设备、急救物品的存放 和管理,对救援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十条客运索道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 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经试运行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客运索道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 止使用,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事 故发生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8 -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对 客运索道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重大违 法行为或者客运索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 立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 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 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 部门应当采取义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客运索道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要求,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pdf文档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 1 页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 2 页 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1 17:30:10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