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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 CCS C 65 DB21 辽宁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652—2022 景区休闲海钓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ecreational sea fishing safety management in scenic spots 2022 - 11 - 30发布 2022 - 12 - 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T 3652—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辽宁领澳圣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省钓鱼协会、 丹东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辽宁省政兴集团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锦州市检验检测 认证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吕锡源、 曲波、王珂、李洪江、 王鹏、乔国强、 袁金龙、 苏延明、 王建华、 李 昊千、丁剑、杜方。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 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 45-11号,联系电话: 024-24842505 。 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 8号,联系电话: 024-23849482 。 DB21/T 3652—2022 1 景区休闲海钓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 景区内休闲海钓 钓场的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 、环境、设施建设、 钓场管理、防护和 极端天气应急 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 旅游景区 内具备休闲海钓服务 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T 4303 船用救生衣 GB/T 1000 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 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35614 海洋牧场休闲服务规范 DB21/T 3507 休闲海钓导钓服务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景区 tourist attraction 以满足旅游者出游目的为主要功能(包括参观游览、审美体验、休闲度假、 康乐健身等)并具备相 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该管理区应有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 围。 [来源:GB/T 17775 —2003, 3.1,有修改 ] 3.2 休闲海钓 leisure sea fishing 利用海洋的岸堤、沙滩、礁石 、船舶、漂浮平台等所进行的、以康体运 动、兴趣体验为目的的,非 生产性的涉海钓鱼活动。 [来源:GB/T 35614 —2017,3.4] 3.3 DB21/T 3652—2022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recreational sea fishing grounds in scenic spots 设立于旅游景区内, 开展休闲海钓经营活动 且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区域。 3.4 安全员 security 为休闲海钓游客提供 安全警示、 安全防护和救生保障的人员。 4 环境要求 4.1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应设于旅游景区内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取得资质后方可运营。 4.2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区域水质不得低于 GB 3097第三类指标要 求。 4.3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建设区域自然环境安全,适合开展 海钓活动且适宜 海钓的鱼类资源 丰富、无毒 害和无危险性 。 5 设施建设 5.1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应设置游览全景图、导览图、指示标志牌、游客须知、注意事项等相应的中外 文引导标志,符合 GB/T 1000 1.1的要求,内部交通标识应符合 GB/T 1000 1.2的要求。 5.2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应设置信息服务设施,提供广播、海洋天气预报、潮汐表、海钓安全须知、环 境保护宣传、注意事项、发布通知等 信息服务 。 5.3 岸钓安保措施建设应符合海岸线设施建设标准,应重点考虑潮汐对 岸钓钓位产生的安全隐患,尤 其在极端天气应有应急预案建设制度。 5.4 岸钓活动区应建设钓位、通道及相关安全设施, 并按要求设置 护栏及人行道。 5.5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如有专用休闲海钓渔船码头的,应配置海钓人员上、下船的安全设施。 休闲海 钓码头应设有明显的 安全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5.6 船上和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防滑鞋等安全救生设施,救生衣质量应符合 GB/T 4303的规 定。 5.7 船钓应按照休闲海钓要求配备 充足设施设备 ,应定期检修和年检 ,安全适航 。 5.8 钓场应设置医务室 ,满足日常伤情 处理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救治处理功能需求。 6 钓场管理 6.1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根据其规模 配备相应数量的 导钓员和安全员,持证上岗 。 6.2 休闲海钓 岸钓钓场宜建设一定数量的 瞭望台,并配备 安全员,以提前预警 和应对突发事件 。 6.3 海钓码头宜 设立安全值班室,成立专职救援队伍,并配备海上应急救护船。 6.4 钓场宜配备管理用船,兼具救生能力,船上配备简易救生、救护设施及物品。 6.5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以 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医务室 应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满足突发情况 下提供紧急医疗救护服务 的能力。 6.6 钓场在对外宣传上应明确 海钓前选取不同海钓方式 应携带的基本安全设备 。 6.7 钓场宜建立休闲海钓船信息管理系统 ,实时监控休闲海钓船的动态信息, 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6.8 在社会公共疫情期间 ,应按照疫情防控 部门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筛查。 6.9 钓场应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容量经营,不得超负荷运营。 6.10 如安排休闲海钓竞技比赛,应提前发布通知,并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DB21/T 3652—2022 3 7 安全管理 7.1 个人防护 外出休闲海钓前 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雨季应佩戴雨具,雷雨天应 预防雷击; ——炎夏要配备遮阳工具 ,晴天应配戴偏光镜; ——携带野餐食品、饮水和鱼饵、渔具,以及 预防蚊虫叮咬 的药品; ——宜结伴同行 ; ——其他有身体安全隐患的 海钓者应携带相应的救急药品 ; ——注意季节变换导致 的温差变化,做好防潮、防晒、防冻等措施 ; ——应做好有关公共疫情防控准备措施,如体温测试仪、口罩、消毒液、橡胶手套等。 7.2 岸钓防护 7.2.1 岸钓位置的设置远离悬崖峭壁,宜选取宽阔海域处 。 7.2.2 岸钓钓位之间应设置有效安全距离,如遇 鱼钩被缠住,宜先放松鱼线,再从不同的角度试着拉 拽,避免误伤其他海钓者 。 7.2.3 禁止使用对渔业资源、水域环境产生危害的钓具、饵料 ,如锚鱼、挂鱼 等,并应符合钓场 海钓 要求。 7.3 船钓防护 7.3.1 钓场经营者应对登船海钓者数量、安全员数量、安全设施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杜绝安全隐患。 7.3.2 登船海钓者应第一时间穿上救生衣并按钓场安全管 理规定和要求进行 海钓活动。 7.3.3 带好移动通讯设备及自救设施设备 ,以防范船钓过程中 突发事件发生 时能及时采取自救应急措 施。 7.4 环境及卫生安全 7.4.1 钓场公共区域内严禁堆放杂物,乱扔垃圾,保持通道畅通,满足应急需求。 7.4.2 做好钓场内垃圾 日常清运工作, 保持清运车辆完好,车容整洁,运输途中不抛洒、不遗漏。 7.5 突发应急 7.5.1 关注专业 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 预报,包括台风、雷暴等预报信息 。 7.5.2 如遇突发气象事件,应 根据天气情况 及时通知游客, 协调游客 进入躲避地点 ,做好安全 防护工 作。 7.5.3 如遇紧急突发事件 时,相应区域应及时 疏导游客 ,防止二次伤害发生。 7.6 设施设备 及使用安全 7.6.1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的设施设备应定期经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检验检测认定, 确保使用安全。 7.6.2 景区休闲海钓钓场 的设施设备的使用须知应明示, 海钓者应严格按照使用须知安全使用。 7.6.3 海钓者携带符合钓场要求的个人装备应提前了解使用方法、性能特性,以备突发事件安全应对。 8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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