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9.080
B 69
T/WJDB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地 板 木 业 商 会 团 体 标 准
T/WJDB 001 -2018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
Blanks for solid wood flooring for ground with heating system
2018 - 10 - 23发布 2018 - 10 - 30实施
苏州市吴江区地板木业商会 发布 T/WJDB 001-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苏州市吴江区地板木业商会提出 。
本标准由苏州市吴江区地板木业商会 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苏 州大卫木业有限公司 。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 苏州联丰木业有限公司 、苏州好宜家木业有限公司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信伟光木材有限公司 、苏州富绅木业有限公司、 苏州合力木业有限公司、苏
州世通木业厂、吴江永豪地板厂、苏州市桃源镇圣和木制品厂、苏州金象木业有限公司、苏州丰润木
业有限公司、吴江区七都镇富阔木业厂、苏州阳光家缘木业厂、苏州凯牌木业有限公司、苏州一品木
业有限公司、苏州奇林木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蒋卫、蒋方、喻立春。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沈建新、罗惠明、 魏斌、周太珊、 叶勇、叶继明、钟月 明、温学明、胡常峰、
孙册、费明华、周琪、徐国荣、胡忠华、顾益丰、姜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张辉、孙丰文、施恒、张瑞霞、周兆兵。
本标准由苏州市吴江区地板木业商会负责 发布。
T/WJDB 001—2018
1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的术语和定义、适用木材、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
标志、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木材经干燥处理后制成的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823 -2013 锯材缺陷
GB/T 15036.2 -2018 实木地板 第2部分:检验方法
GB/T 17657 -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35913-2018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技术要求
LY/T 1700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LY/T 2058-2012 实木地板坯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823 -2013和GB/T 35913 -201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
下重复列出了 GB/T 35913 -2018中的部分术语和定 义。
3.1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 solid wood flooring for ground with heating system
铺设在地面供暖系统上由木材直接加工的实木地板。
[GB/T 35913 -2018,定义 3.1]
3.2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 blanks for solid wood flooring for gro und with heating system
经加工处理,可直接用于后续 加工地采暖用实木地 板的地板 坯料。
4 适用木材
国内外部分适用地采暖用实木地板木材树种名称参见附录 A。
5 要求
5.1 等级
按外观质量分为 A级和 AB级。
5.2 外观质量
5.2.1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要求。 T/WJDB 001—2018
2
表1 外观质量 要求
名 称 正 面
背 面
A 级 AB 级
活 节 直径≤15 mm不计, 15 mm<直径<50 mm,
坯料长度≤760 mm,≤1个;
760 mm<坯料长度≤1200 mm,≤3个
坯料长度>1200 mm,≤5 个 直径≤50 mm,个数不限 尺寸与个数不限
死 节 直径≤5 mm,坯料长度≤760 mm,≤1个;
760 mm<坯料长度≤1200 mm,≤3个
坯料长度> 1200 mm,≤5个 直径≤10 mm,
坯料长度≤760 mm,≤2个;
坯料长度>760 mm,≤5个 尺寸与个数不限
蛀 孔 直径≤1 mm,长度≤760 mm,≤3个;
长度>760 mm,≤5个 直径≤2 mm,长度≤760 mm,≤5个;
长度>760 mm,≤10个 直径≤3 mm,
个数≤15个
树脂(胶)囊 不得有 长度≤5 mm、宽度≤1 mm ≤2 条 不限
髓 斑 不得有 不 限 不限
腐 朽 不得有 不得有 初腐且面积 ≤20%,不
剥落, 也不能捻成
粉末
缺 棱 不得有 允许一侧有,缺角宽度 ≤3 mm 长度≤坯 料 长 度 的
30%,
宽度≤坯料宽度的 20%
裂 纹 不得有 裂长≤长度的 20%,
裂宽≤1.0 mm,条数≤3 条 不限
加工波纹 不明显 不明显 不限
注:在自然光或光照度 300 lx~600 lx范围内的近 似自然光(例如 40W日光灯) 下,视距为 700 mm~1000 mm 内,目测
不能清晰地观察到的缺 陷即为不明显。
5.2.2 对外观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协议执行。
5.3 规格尺寸及偏差
5.3.1 规格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2要求。
表2 规格尺寸偏差要求
单位为 mm
项 目 规 格 尺 寸 偏 差
长度 ≥300 ≥20.0
宽度 ≥60 ≥13.0
厚度 ≥15 ≥1.0
注:其他尺寸的产品可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
5.3.2 形状偏差应符合表 3要求。
表3 形状偏差要求
项 目 要 求
翘曲度 长度方向: ≤1.00%
宽度方向: ≤0.20%
T/WJDB 001—2018
3 5.4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4要求。
表4 物理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单位 要 求
含水率 % 5.0≤含水率≤14.0
同批地板试样间平均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 3.0, 且同
一板内含水率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得超过 2.5
耐热尺寸稳定性 长
% ≤0.15
宽 ≤1.50
耐湿尺寸稳定性 长
% ≤0.15
宽 ≤0.80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按GB/T 15036.2 -2018标准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尺寸和偏差
按GB/T 15036.2 -2018标准的规定执行。
6.3 含水率
按GB/T 17657 -2013中的 4.3规定执行。
6.4 耐热尺寸稳定性、耐湿尺寸稳定性
按GB/T 35913 -2018中的 6.2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
a)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b) 外观质量;
c) 含水率。
7.1.2 型式检验
7.1.2.1 型式检验应包括出厂检验的全部项目和物理性能检验项目中的全部内容。
7.1.2.2 正常生产时,每年检验不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和判定方法
7.2.1 检验批的组成及检验 T/WJDB 001—2018
4 产品质量检验的样品应在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品种 中抽取,并对所抽取试样逐一检验,试样 一律按块数
计算。
7.2.2 规格尺寸与偏差
采用GB/T 2828.1 -2012 的一般检查水平为Ⅰ、接收质量限( AQL)为 4.0 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 , 有
关抽样方案见表5。
表5 规格尺寸与偏差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90 第一 3 3 0 1
91~280 第一
第二 8
8 8
16 0
1 2
2
281~500 第一
第二 13
13 13
26 0
3 3
4
501~1200 第一
第二 20
20 20
40 1
4 3
5
1201~3200 第一
第二 32
32 32
64 2
6 5
7
3201~10000 第一
第二 50
50 50
100 3
9 6
10
注:超过10000块按另批处理。
7.2.3 外观质量
采用 GB/T 2828.1 -2012的一般检验水平 Ⅱ、接收质量限( AQL)为 4.0 的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有关抽
样方案见表 6。
表6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
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样本 样本量 累计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25 第一 2 2 0 1
26~90
T-WJDB 001—2018 地采暖用实木地板坯料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20 17:35:15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