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G33
贵州省塑料工业协会团体标准
T/GZPPIA01-2018
聚苯乙烯浮盘
Polystyrenebuoyancy
2018-10-01发布 2018-12-01实施
贵州省塑料工业协会发布T/GZPPIA01-2018
1前言
本标准的结构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
求。
本标准由贵州省塑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塑料工业协会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省塑料工业协会发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省第二轻工业公司、贵州科泰金
福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彬、刘云虎、曾成达、高鑫、尹文祥、闵武、张贤刚、黄太平、刘
正华T/GZPPIA01-2018
2聚苯乙烯浮盘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苯乙烯浮盘的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储
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聚苯乙烯(EPS)发泡制成的用于烟草育苗的聚苯乙烯浮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划
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ISO291:1997)
GB/T8811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8813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
HJ/T233-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泡沫塑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聚苯乙烯浮盘
聚苯乙烯浮盘由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制成,用于装盛基质、使基质和烟苗漂浮在营养液
表面生长。
4发泡剂
发泡剂的使用应符合HJ/T233-2006要求。
5技术要求
5.1外观
5.1.1颜色为白色,表面光滑、无明显鼓胀、收缩变形、破损、严重凹陷及崩角;四周划
痕不得超过3个。
5.1.2发泡均匀、光滑、牢固、不脱粒、不变形。T/GZPPIA01-2018
35.1.3无明显污渍和杂质
5.2规格
聚苯乙烯浮盘规格应符合表1要求,其他规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聚苯乙烯浮盘规格
孔穴数
量/盘长
l(mm)宽
b(mm)高
h(mm)上口径
t1(mm)下口径
t2(mm)落水孔
重量(g) 直径e1
(mm)厚度e2
(mm)
2006803606030 9 5 4 225
1605703606030 9 5 4 200
图1聚苯乙烯浮盘孔穴纵剖面示意图 图2聚苯乙烯浮盘孔穴正面示意图
表2尺寸偏差 单位mm
项目 指标
长度 ±5
宽度 ±4
高度 ±5
上口径 ±2
下口径 ±2
落水孔直径 ±1
落水孔厚度 ±1
T/GZPPIA01-2018
45.3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规格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4重量偏差
重量偏差不大于±10g,其他规格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5尺寸稳定性
尺寸变化率≤2%。
5.6浮盘10%压缩力
相对形变10%时的压缩力≥10kN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试验应按GB/T2918的规定,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
4h。
6.2外观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
6.3尺寸偏差
6.2.1长、宽、厚
用钢直尺进行。测量三点,取平均值,精确到1mm.
6.6.2孔穴直径
用钢直尺进行。垂直方向测量两次,结果取平均值,精确到0.1mm。
6.4重量偏差
用精确到1g的电子天平进行,取20个浮盘称量,结果取平均值,精确到1g。
6.5尺寸稳定性
按GB8811规定进行。试样为浮盘整体,试样数量3个。
试验周期为温度(-10±3)℃、时间24h后,温度(40±2)℃、相对湿度90%~100%、
时间24h,试验进行3个循环周期后测量,试验结果取三个试样的最大值。
6.6浮盘10%压缩力
按附录A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组批T/GZPPIA01-2018
5同一品种、同一原料,同一工艺为一批。最大批不超过5000个。
7.2抽样
7.2.1尺寸及重量、外观的检验在每批上中随机抽取20个。
7.2.2在外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3个做尺寸稳定性指标的检验。
7.2.3在外观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5个做浮盘抗压强度指标的检验。
7.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尺寸及重量、外观。
7.4型式检验
7.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时,
b)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时,
c)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7.5判定规则
7.5.1出厂检验的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中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应在留样中,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
合格,判该批为合格。
7.5.2型式检验的判定
型式检验项目中,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应在留样中,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
部合格,判该批为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产品应有标志,并标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标准编号、生产日期。
8.2包装应符合有关运输和防护要求。
8.3在运输过程中不可重压、猛摔或与锋利物品碰撞。
8.4应贮存于室内干燥通风处,不宜曝晒,远离热源。
8.5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应与有害及腐蚀性化学物质接触。T/GZPPIA01-2018
6附录A
(规范性附录)
10%压缩力的检验方法
A.1原理
对试样垂直施加压力,可通过计算得出试样承受的压力,取相对变形为10%时的压缩力
为试验结果,称其为“相对形变为10%时的压缩力”。
A.2设备
A.2.1压缩试压机
使用的压缩试验机和位移的范围应满足本标准要求。需配有两块表面抛光且不会变形的
方形或圆形的平行版,板的边长应大于试样的受压面,其中一块为固定的,另一块可按规定
的条件以恒定的速率移动。两板应始终保持水平状态。
A.2.2位移和力的测量装置
A.2.2.1位移的测量
压缩试验机应装有一个能连续测量移动板位移量x的装置,准确度为±5%或±0.1mm,
如果后者准确度更高则选择后者。
A.2.2.2力的测量
在压缩试验机的一块平板上安装一个力传感器,可连续测量试验时试样对平板的反作用
力F,准确度为±1%。传感器在测量时所产生的自身变形忽略不计。
A.3试样
A.3.1尺寸及数量
取完整聚苯乙烯浮盘,数量5个,用于试验的聚苯乙烯浮盘不得有明显损伤。
不允许几个试样叠加进行试验。
A.3.2状态调节T/GZPPIA01-2018
7试样状态调节按GB/T2918规定。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至少6h。
A.4试验步骤
A.4.1将试样放置在压缩试验机的两块平行板之间的中心,尽可能以(6±1)mm/min速率压
缩试样,直到试样厚度变为初始厚度的90%,记录在压缩过程中的力值。
A.5结果表示
结果应表示为:相对变形为10%的压缩力,取5个试样的平均值,精确到1N。
如各个试验结果之间的偏差大于10%,则给出各个试验结果。
T-GZPPIA 01—2018 聚苯乙烯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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