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220
P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753—2014
移
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路面铣刨机安全要求
Mobileroadconstructionmachinery—
Safetyrequirementsforroad-millingmachines
2014-06-09发布 2015-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2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徐州徐工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建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三一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继霞、蒋慧、司小柱、龙刚强、柳利平、周紫晗、宋玉平、王蕾、李亮辉、要桂红。
ⅠGB/T30753—2014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路面铣刨机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路面铣刨机的安全要求及其在预定使用和可合理预见的错误使用条件下可能发生的
所有重大危险,并且规定了可消除或减小这些重大危险的适当技术措施。
本标准在GB26504的基础上补充了对路面铣刨机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路面铣刨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767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GB/T8196—2003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15706 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GB/T17248.2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量
一个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
GB18209.1—2010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 第1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
要求
GB/T20315 道路施工与养护设备 路面铣刨机 术语和商业规格
GB23821 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26504—2011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通用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15706和GB/T2031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重大危险列表
除表1所列危险外应符合GB26504—2011中附录F的规定。
表1 重大危险列表
序 号 危 险
5 振动产生的危险
5.1 手-臂振动
1GB/T30753—2014
5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
5.1 照明、信号灯、标志灯及反射装置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2的规定。
5.2 操作与处置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3及下列规定:
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洒水装置)使粉尘的风险减到最小。
5.3 司机位置
路面铣刨机可以不配备司机室。但如果配有司机室,则应符合GB26504—2011中5.4的规定。
5.4 司机座椅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5的规定。
5.5 操控装置和指示器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6的规定。
5.6 启动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7的规定。
5.7 停机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8及下列规定:
———即使动力装置(发动机)处于运行中,铣刨装置也应能停止;
———如果设有另外的操作机器的控制装置,该处也应能实现紧急停机。
5.8 司机位置和维护位置的通道装置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9及下列规定:
如果车轮或履带在司机位置和/或通道装置的附近,应采取措施使危险减到最小。如果有防护装
置,该装置应符合GB/T8196—2003的第5章和第6章的规定。
5.9 防护
5.9.1 通则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0.1~5.10.3及下列规定。
5.9.2 铣刨装置
5.9.2.1 通则
铣刨装置应有防护装置,以防止意外的身体接触,并能防止碎屑和零件飞出。防护装置应符合
GB/T8196—2003中第6章和第7章的规定。防护装置和尾门应与设备保持永久性的连接,即使在其
打开时也应如此。
2GB/T30753—2014
5.9.2.2 后防护装置
对于下肢(包括脚部)区域的危险,其防护应符合GB23821和图1的规定。
如有必要,允许h值在短时间内超过图1的要求,例如处于卸料状态和遇到障碍物时。
应尽可能通过防护装置(例如符合GB/T8196的防护装置、后侧边监视系统)来减小接触铣刨鼓危
险区域的风险。
危险区域内应有清晰可见的永久性警告标志,该标志应符合5.13的规定。
h
mms
mm
≤100≥250
≤120≥280
图1 铣刨装置
5.9.2.3 侧防护装置
如果预定在机器运行中对铣刨鼓防护装置的动力驱动的侧板进行操作,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操作装置不应锁定在空挡(中位)以外的任何位置(止—动式控制);
———侧防护装置的操作位置应设置在危险区域之外;
———应在危险区域范围之内设置闪烁的警示黄灯,且只要启动操作装置,黄灯就应闪烁;
———当操作装置释放时,动力驱动的侧板应能自动恢复至其正常(预设)位置,铣刨鼓已停止的情况
除外。
5.9.3 下降铣刨装置
路面铣刨机在下降铣刨装置进行铣刨作业时,应防止铣刨机意外运动(如向后跳)。
5.9.4 铣刨提升装置
提升装置应设有锁定装置。液压锁定装置应防止提升装置意外下降。
机械式锁定装置可集成于提升装置,也可是永久性地连接在提升装置上的独立装置。操作手册应
有机械式锁定装置的使用说明。
3GB/T30753—2014
5.10 压力系统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1的规定。
5.11 防火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2的规定。
5.12 热表面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3的规定。
5.13 信号装置和警示标志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4及下列规定:
在铣刨鼓防护装置上或者铣刨鼓的活动式防护装置的两侧,应有清晰可见的永久性警告标志,警告
标志为“警告!铣刨鼓正在旋转”的文字警告标志和符合图2的三角形图形警告标志(黑色图形,黄色衬
底),三角形图形警告标志的尺寸应符合GB18209.1—2010中附录NA的规定。
图2 警告标志
5.14 液化气装置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5的规定。
5.15 电气和电子系统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6的规定。
5.16 电磁兼容性(EMC)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7及下列规定:
测量时天线应先后放置在铣刨机的左右两边,与机器的纵向对称面平行,并和座椅标定点(SIP)成
一直线。
5.17 噪声和振动
应符合GB26504—2011的5.18.2、5.18.3及下列规定:
噪声试验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GB/T30753—2014
5.18 输送装置
应符合GB26504—2011中5.19及下列规定:
在带有输送机的铣刨机中,输送机应配备安全钢丝绳,避免在输送机拉伸油缸出现断裂后,输送机
发生坠落。
6 安全要求和/或防护措施的确认检查
应符合GB26504—2011中第6章的规定。
7 使用信息
应符合GB26504—2011中第7章的规定。
5GB/T30753—201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路面铣刨机噪声试验规程
A.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在标准条件下有效地进行路面铣刨机噪声发射特性的测定、声明及验证的所有必要
信息。
噪声发射特性包括工作位置声压级和声功率级。这些数值的测定对于以下情况是必要的:
———制造商对机器噪声发射值的声明;
———比较同类机器的噪声发射值;
———在设计阶段控制噪声源的噪声。
使用本噪声试验规程,可保证在由所采用基本噪声测量方法的精度等级确定的限制范围内,噪声发
射特性测定的再现性。本标准允许的噪声测量方法为工程法(精度等级为2级)。
A.2 A计权声功率级的测定
A.2.1 通则
本附录规定了根据GB/T3767测定A计权声功率级的附加要求。
A.2.2 测量表面
测量应采用半球形试验表面。
A.2.3 测量表面的尺寸
半球测量表面的半径应由机器的基本长度L(见图A.1)来确定。
图A.1 基本长度L
半径应为:
———4m,当试验机器基本长度L不大于1.5m时;
6GB/T30753—2014
GB-T 30753-2014 移动式道路施工机械 路面铣刨机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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