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100 Y 63 DB35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5/T 1047—2010 即热式电热水器 Instantaneous electric water heater 2010 - 08 - 31 发布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 - 10 - 01 实施 发 布 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 即 热 式 电 热 水 器 DB35/T 1047—2010 * 2010 年 9 月第一版 2010 年 9 月第一次印刷 DB35/T 1047—2010 前 言 为了规范指导本省即热式电热水器产品的生产,控制产品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遵循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批准。 本标准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福州斯狄渢电热水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台永、吴启震、蔡隽允、徐帆、陈建亮、吴则华、陈楚良。 I DB35/T 1047—2010 即热式电热水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热式电热水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单相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和三相交流额定电压不超过450V、进水水压在0.05MPa 以上、进水水温不高于50℃、用电热元件把水加热至95℃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即热式电热水器(以 下简称“热水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a)专为工业设计的热水器; b)有腐蚀性和爆炸性的特殊环境下(如尘埃、蒸汽或可燃气体)使用的热水器; c)电极型热水器; d)贮水式热水器; e)直接用于淋浴的裸露式加热元件的热水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19 家用电器包装通则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IEC 60734 家用电器性能试验用硬水(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Performance—Hard water for testing)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即热式电热水器 当冷水流过加热器时,使水温度快速提高的电热器具。 3.2 封闭式热水器 预定在水源压力下工作,水流由在出水装置中的一个或多个阀门控制的即热式热水器。 注:水源压力可以是一个减压或增压装置的出口压力。 3.3 1 DB35/T 1047—2010 出口敞开式热水器 水流由在进水管处的一个阀门控制的即热式热水器,这种热水器在出水管处不设阀门。 3.4 出水温升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频率和额定流量条件下工作时,出水温度与进水温度的差值。 3.5 额定流量 热水器在保证额定出水温升条件下的水流量。 4 分类与命名 4.1 按产品结构分为封闭式热水器和出口敞开式热水器。 4.2 产品的命名 生产单位改进设计代号,用大写英文字母顺序表示 规格代号,以额定功率(W)的 1 表示 100 类别代号,封闭式以“F”表示;出口敞开式以“K”表示 名称代号,以“DS”表示 5 技术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 热水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4706.11 的规定。 5.1.2 接地电阻、电气强度、压力的出厂试验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5.2 出水温升 出水温升应不低于额定值(由制造商自行规定) 。 5.3 加热速度 出水温升达到额定值所需要的时间应不大于15s。 5.4 热效率 热效率应符合表1要求。 2 DB35/T 1047—2010 表1 热效率等级及限值 热效率等级 等级限值 1级 η>98% 2级 96%<η ≤98% 3级 94%<η ≤96% 5.5 断电时间 当关闭热水器进水开关或出水开关时,热水器应在1s内断开加热元件电源。 5.6 水质的适应性能 使用符合IEC 60734的标准配置的硬度为1500 mg/L±50 mg/L的硬水,连续加热100h,其热效率应 不下降10%。 5.7 热水器寿命 热水器在额定工作条件下无故障工作时间应不小于3000h(累计循环工作次数不小于80000次)。 5.8 一般结构要求 5.8.1 热水器的紧固件及其他元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5.8.2 热水器应具有固定的安装装置,其负荷能力应承受热水器满载工作时总重量的 2 倍以上,不发 生变形和裂纹。 5.8.3 热水器进出水如直接安装于公共供水系统,热水器的进出水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热水 器的进出水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同时便于与外部的水管连接。 5.8.4 由模压材料制成的零件,凡需经常拆卸的螺孔部分应采用金属嵌装螺母,对不经常拆卸的螺孔 部分,当不使用金属嵌装螺母时,其螺纹圈数应不少于 5 圈。 5.8.5 热水器结构应便于更换元件与维修。 5.9 外观 5.9.1 整机外观应光洁、无裂痕、无明显划痕等。 5.9.2 塑料件外露表面应光洁、色泽均匀,无严重变形、缩水等现象。 5.9.3 钣金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喷涂或油漆件必须平整光亮,色泽均匀,漆层牢固,其主要表面应 无明显流漆、斑痕、皱纹和剥落等缺陷。 5.10 电源连接要求 5.10.1 额定功率 3kW 以上的热水器不得使用插头进行电源连接。 5.10.2 电源连接线的型号规格应在使用说明中标出。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6.1.1 试验环境 a)试验室内无任何外界气流和热辐射影响; 3 DB35/T 1047—2010 b)环境温度为 20℃±5℃,环境温度测量点应选择在被测热水器与墙壁的中间点或距被测热水器 1m 处(取两者中的较小者) ,位于被测热水器的一半高度。环境温度应在稳定的状态下测定; c)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85%RH,在空气相对湿度稳定的状态下测定。 6.1.2 测量用仪器、仪表 a)测量用电压表和功率表准确度应不低于 0.5 级;出厂试验时不低于 1 级; b)测量温度用仪表分辨率不低于±0.1℃; c)测量时间用仪表分辨率不低于 0.1s。 6.1.3 除寿命试验外,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1%。 6.1.4 热效率试验进水温度波动不大于±0.2℃。 6.1.5 热水器的安装按制造商使用说明的规定。 6.2 安全要求 按照 GB 4706.1、GB 4706.11 规定的相应方法进行。接地电阻、电气强度和压力的出厂试验按附录 A 规定进行。 6.3 出水温升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额定流量和最大输入功率档位条件下,通电 90s 测定出水温升。 6.4 加热速度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额定流量和最大输入功率档位条件下,测量通电至出水温升达到额定值所需要 的时间。 6.5 热效率测量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额定流量和最大输入功率档位条件下,连续工作 90s 后,测量进水口水温度, 测定热水器工作 10min 的耗电量和出水量,每隔 1min 测定一次出水温度,按公式(1)计算热效率。 η= 1.16G (T2 − T1 ) × 100% 1000 E · · · ·· ·· · · ·· ·· (1) 式中:η——热效率,%; G——通水通电 90s 以后到试验结束时所收集热水的重量,kg; T1——进水温度,℃; T2——出水温度平均值,℃; E——耗电量,kWh; 6.6 断电时间试验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额定流量和最大输入功率档位条件下正常工作,对封闭式热水器,关断出水闸 阀时,测量加热元件断电时间;对出口敞开式热水器,关断进水闸阀时,测量加热元件断电时间。 6.7 水质适应性能试验 热水器在额定电压、额定流量和最大输入功率档位条件下,通以符合 IEC 60734 标准的 1500 mg/L ±50 mg/L 硬度的硬水,连续工作 100h,按照本标准 6.5 规定的方法检测其热效率。 6.8 寿命试验 4 DB35/T 1047—2010 热水器按照使用说明要求安装,并在额定电压和频率及最大功率条件下,将水流量调整至出水稳定 温度尽可能高的状态下,以工作 135s,停止 45s 的周期循环,累计循环工作 80000 次。 6.9 结构检查 6.9.1 固定的安装装置的负荷能力试验,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条件下,承受热水器满载工作时总重量 的 2 倍负荷,不发生变形和裂纹。 6.9.2 其它结构由目视检查。 6.10 外观的检查 目视检查。 6.11 电源连接要求 目视检查。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每台热水器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 项目见表 2。 表2 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1 标志 8.1 2 外观 6.10 3 接地电阻 见附录 A 4 电气强度 见附录 A 5 压力 见附录 A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进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 7.2.3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品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7 台(其中 1 台做安全试验项目,1 台 做寿命试验,1 台做其他项目试验,4 台备样)。 7.2.4 判定规则 安全试验项目只要出现一个项目不合格即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试验项目如不合格,经加倍 对相关项目进行试验,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只有安全试验项目和其他试验项目均合格, 5 DB35/T 1047—2010 则判定为合格。 8 标志、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热水器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按 GB 4706.1-2005、GB 4706.11-2008 标准的相关要求执行; b)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c)额定流量及额定出水温升; d)能效等级或热效率; e)产品执行标准。 8.2 使用说明 每台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使用说明书应符合 GB 4706.11-2008 标准第 7 章要求。 8.3 包装 8.3.1 热水器的包装应符合 GB 1019 的规定。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热水器采用内外两层包装,内包装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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