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01;87.060.10
G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9601—2013
代替GB19601—2004
染
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
限量及测定
Limitanddeterminationof23harmfularomaticaminesindyeproducts
2013-09-06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601-2004《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与GB19601-2004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气相色谱分析方法(2004年版的4.4.3.2);
———定量方法由外标法修改为内标法(见5.5.3,2004年版的4.4.4.2);
———删除了样品前处理方法中的柱提取法(2004年版的4.4.1);
———修改了样品前处理方法(见5.5.1,2004年版的4.4.1);
———合并定性与定量部分到分析步骤中(见5.5.2,2004年版的4.4.3);
———删除了附录A中的保留时间(2004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回收率表(2004年版的表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
国家重点实验室、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服装学院、泰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国家染料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浩、朴克壮、傅萍、彭孝军、郑君良、沈日炯、姬兰琴、周永凯、李兴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601—2004。
ⅠGB19601—2013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
限量及测定
警告: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
使用者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染料产品中有害芳香胺(见附录A)的容许限值、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剂型的商品染料、染料制品、染料中间体和纺织印染助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3696:1987,MOD)
GB/T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要求
染料等产品中的各项有害芳香胺(见附录A)的含量应≤150mg(芳香胺)/kg(产品),其中染料制品
中的液状染料、涂料色浆等的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应按其含固量进行折算。
4 原理
染料样品在柠檬酸盐缓冲溶液(pH=6.0)介质中用连二亚硫酸钠还原分解,用有机溶剂直接萃取
裂解溶液中的芳香胺,浓缩后,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检测。
5 实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规定,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检验结果的判
定按GB/T8170—2008中的4.3.3修约值比较法进行。
5.2 试剂和材料
5.2.1 芳香胺标准品:已知含量的23种有害芳香胺(见附录A)。
5.2.2 内标物标准品:已知含量的内标物(见附录B)。
5.2.3 三氯甲烷。
5.2.4 冰乙酸。
5.2.5 柠檬酸盐缓冲溶液:0.06mol/L水溶液,pH=6(取12.526g柠檬酸和6.320g氢氧化钠,溶于
1GB19601—2013
水中,定容至1000mL)。
5.2.6 连二亚硫酸钠溶液:200g/L水溶液,用时取固体连二亚硫酸钠(Na2S2O4含量≥85%)溶于水
中制备。
5.2.7 无水碳酸钠溶液:200g/L。
5.2.8 容量瓶:10mL、25mL。
5.2.9 刻度移液管:1mL、5mL。
5.2.10 分液漏斗:60mL。
5.2.11 磨口具塞锥形瓶:100mL。
5.2.12 微量注射器:10μL。
5.2.13 磨口圆底烧瓶:125mL。
5.3 仪器和设备
5.3.1 天平:精度0.00002g。
5.3.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3.3 恒温水浴:温度范围为室温~100℃。
5.3.4 旋转蒸发仪。
5.4 标准溶液的配制
5.4.1 单一标准溶液的配制
分别称取附录A和附录B所列的标准物质和内标物质各0.01g(准确至0.00002g),用三氯甲烷
溶解并定容至10mL容量瓶中,配制成单一标准溶液。单一标准溶液需放置在冰箱冷冻室中保存,有
效期为一年。
5.4.2 内标液的配制
吸取5.4.1中内标物单一标准溶液(附录B中物质)各1.0mL至25mL容量瓶中,用三氯甲烷稀
释至刻度。此溶液为内标液。
5.4.3 混合标准溶液的配制
吸取5.4.1中芳香胺单一标准溶液(附录A中物质)各1.0mL至25mL容量瓶中,用三氯甲烷稀
释至刻度。此溶液为混合标准溶液母液。
测定样品时,使用刻度吸管吸取0.1mL~5.0mL的母液至10mL容量瓶,再加入1.0mL内标
液,用三氯甲烷定容至刻度。配制成与样品中目标化合物浓度相近的混合标准溶液。
5.5 分析步骤
5.5.1 样品的前处理
称取0.2g(准确至0.0002g)试样,置于100mL的带磨口的锥形瓶中,加入24mL柠檬酸盐缓冲
溶液,加入1.0mL内标液,盖上塞子,将锥形瓶放入70℃±2℃的水浴锅内预热约15min,不时地摇
动,使试样尽量完全溶解。此时配制连二亚硫酸钠溶液。预热后,取出锥形瓶,在每个瓶中加入6.0mL
连二亚硫酸钠溶液,立即盖上瓶塞,摇匀。将锥形瓶再次放入70℃±2℃水浴锅内保持30min,并不时
摇动使其充分还原。还原后取出锥形瓶,用冷水使其快速降至室温,用无水碳酸钠溶液调pH值为8~
9(约加入5mL)。在分液漏斗中用三氯甲烷萃取3次,每次使用三氯甲烷20mL。在第一次萃取液中
加入2~4滴冰醋酸酸化。三次萃取液合并于125mL的磨口平底烧瓶中,在旋转蒸发仪上浓缩至体积
2GB19601—2013
GB 19601-2013 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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