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2021-09-07发布 2022-03-07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1886.353—2021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淀粉经酶解、提取制得的食品添加剂γ-环状糊精。
2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分子式
(C6H10O5)8
2.2 相对分子质量
1297.13(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
状态 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滋味 微甜、无异味取适量试样置于白搪瓷盘内,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
态,并品其滋味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γ-环状糊精含量(以干基计),w/% ≥ 98.0 附录A中A.3
水分,w/% ≤ 11.0 GB5009.3—2016直接干燥法(第一法)
灼烧残渣,w/% ≤ 0.1 GB/T9741
比旋光度,[α]20D +173°~+180° GB/T613GB1886.353—2021
2 表2(续)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还原糖,w/% ≤ 0.5 GB5009.7—2016直接滴定法(第一法)
铅(Pb)/(mg/kg) ≤ 0.5 GB5009.75或GB5009.12
3.3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CFU/g) ≤ 1000 GB4789.2
大肠菌群/(MPN/g) ≤ 3.0 GB4789.3
霉菌/(CFU/g) ≤ 25 GB4789.15
酵母/(CFU/g) ≤ 25 GB4789.15
沙门氏菌/25g 不得检出 GB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不得检出 GB4789.10
志贺氏菌/25g 不得检出 GB4789.5
溶血性链球菌/25g 不得检出 GB4789.11GB1886.353—2021
3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未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1、
GB/T602和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比旋光度试验
称取试样1.00g溶解于100mL水中,按GB/T613规定的方法测定,比旋光度应在+173°~
+180°。
A.2.2 色谱试验
在γ-环状糊精含量测定试验中,测试溶液色谱图的主峰保留时间应和标准溶液色谱图的主峰保留
时间相一致。
A.3 γ-环状糊精含量(以干基计)的测定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甲醇:色谱纯。
A.3.1.2 水:GB/T6682规定的一级水。
A.3.1.3 γ-环状糊精标准品:纯度≥98.0%。
A.3.2 仪器和设备
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示差折光检测器。
A.3.3 参考色谱条件
A.3.3.1 色谱柱:C18、C8、苯基柱等反向色谱柱(5μm,150mm×4.6mm)。
A.3.3.2 流动相:水∶甲醇=93∶7,如需,可作调整。
A.3.3.3 柱温:30℃。
A.3.3.4 检测器温度:40℃。
A.3.3.5 流速:1.0mL/min。
A.3.3.6 进样量:20μL。
A.3.4 分析步骤
A.3.4.1 标准溶液的制备
准确称取适量的γ-环状糊精标准品(以干基计,干燥方法参照GB5009.3—2016中第一法),加水溶
GB 1886.35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环状糊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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