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2016-08-31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GB1886.239—2016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197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琼胶)》。
本标准与GB1975—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修改了鉴别试验;
———增加了明胶试验项目;
———删除了凝胶强度项目;
———删除了产品规格;
———修改了铅指标。GB1886.239—201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石花菜(Gelidium)、江蓠(Gracilaria)、紫菜(Pyropia)及其他红藻类为原料,经浸
出、脱水干燥等工艺加工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琼脂。
2 技术要求
2.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类白色或淡黄色
状态 均匀粉状或条状
气味具有本产品固有气味,无异味,
无刺激性气味取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其色泽
和性状,嗅其气味。当怀疑试样有异味时,可取少量试样
置于密闭的锥形瓶中并浸泡于60℃~70℃水浴,5min后
打开杯盖,同时立刻嗅闻杯口处上方区域
2.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w/% ≤ 22.0 GB5009.3a
灰分,w/% ≤ 5.0 GB5009.4b
水不溶物,w/% ≤ 1.0 附录A中A.3
淀粉试验 通过试验 附录A中A.4
明胶试验 通过试验 附录A中A.5
铅(Pb)/(mg/kg) ≤ 3.0 GB5009.75
砷(As)/(mg/kg) ≤ 3.0 GB5009.76
a称取试样1g~2g。
b称取试样1g。GB1886.239—2016
2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的纯度应为分析纯,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
及制品,应按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试验用水应符合GB/T6682中三级水的规
定。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试剂和材料
A.2.1.1 盐酸。
A.2.1.2 碘溶液(0.01mol/L):称取1.3g碘及3.5g碘化钾溶于100mL水中,加水稀释至1000mL,
摇匀,贮存于棕色瓶中,现用现配。
A.2.1.3 试样溶液(5g/L):称取1.0g试样于烧杯中,加入200mL水煮沸溶解,冷却至40℃~45℃
备用。
A.2.1.4 硫酸铵溶液:400g/L。
A.2.1.5 碱式醋酸铅溶液(95g/L):取9.5g碱式醋酸铅晶体,溶解于100mL沸水中,冷却备用。
A.2.1.6 氢氧化钠溶液:40g/L。
A.2.1.7 酒石酸铜碱性溶液:本液分为甲液与乙液,临用时取等量混合使用。
甲液:称取硫酸铜6.93g,溶解在适量的水中,定容至100mL。
乙液:称取酒石酸钾钠34.6g、氢氧化钠10g,溶解在适量的水中,定容至100mL。
A.2.2 溶解性试验
在冷水中不溶解,在沸水中溶解。
A.2.3 变色反应
取适量条状试样的碎片,浸入0.01mol/L碘溶液中数分钟,染成棕黑色,取出后加水浸泡后渐变
紫色。
A.2.4 与硫酸铵形成沉淀试验
取10mL试样溶液,加入5mL硫酸铵溶液振摇,边振摇边观察10min,溶液中产生沉淀。本试验
可以区分琼脂与藻酸盐、阿拉伯胶、茄替胶、刺梧桐胶、果胶和黄芪胶。
A.2.5 与醋酸铅形成沉淀试验
取10mL试样溶液与2mL碱式醋酸铅溶液反应,形成沉淀。本试验可以区分琼脂与甲基纤维素。
A.2.6 酒石酸铜反应试验
取4mL试样溶液,加0.5mL盐酸后,置于70℃水浴加热30min,再加入1.5mL氢氧化钠溶液及
GB 1886.2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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