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华 人民共和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 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 号 202111524693.0 (22)申请日 2021.12.14 (71)申请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 222042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 中路28号 (72)发明人 刘兆华 左竺峰 杨强 钟剑  秦绪涛 胡胜利 孙明哲 王慎行  刘冬冬 宋剑  (74)专利代理 机构 北京冬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 所(普通合伙) 11854 代理人 李佳 (51)Int.Cl. G07C 9/37(2020.01) G07C 9/38(2020.01) G07C 9/32(2020.01)G07C 9/27(2020.01) G07C 9/22(2020.01) H04N 7/18(2006.01) H04W 4/30(2018.01) G06Q 50/06(2012.01) G06Q 50/08(2012.01) G08B 17/10(2006.01) G08B 21/24(2006.01) G08B 25/08(2006.01) A62C 31/00(2006.01) (54)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 全监管系统 (57)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 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包括: 后台监管系统 模块和现场硬件设备模块; 所述后台监管系统模 块包括数据交换单元、 AI视觉分析单元、 数据管 理单元、 数据存储单元以及屏幕监控指挥单元; 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包括智能枪球摄像机设 备、 人脸识别设备、 车牌识别设备、 人员车辆定位 标签、 烟火报警器、 喷淋系统以及压力传感器; 所 述后台监管系统模块中的各单元均与后台交换 机模块连接, 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中的各组成 均与无线通 讯模块连接,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与现 场交换机模块连接。 本发明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 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能够实现无人值 守隐蔽化监管, 对核电厂现场的人、 车、 物进行全 覆盖监控, 对各个区域进行全方位监管, 适用于 核电厂施工作业复杂环境。 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5页 附图1页 CN 114399863 A 2022.04.26 CN 114399863 A 1.一种用于核电施工现场 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于, 包括: 后台监管 系统模块和现场硬件设备模块; 所述后台监管系统模块包括数据交换单元、 AI视觉分析单元、 数据管理单元、 数据存储 单元以及屏幕监控指挥单 元; 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包括智能枪球摄像机设备、 人脸识别设备、 车牌识别设备、 人员 车辆定位标签、 烟火报警器、 喷淋系统以及压力传感器; 所述后台监管系统模块中的各单元均与后台交换机模块连接, 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 中的各组成均 与无线通讯模块连接,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与现场交换机模块连接 。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后台交换机模块与所述现场交换机模块通过网络对应电性连接, 所述无线通讯模 块包括无线接 收模块及无线发射模块, 所述无线接 收模块与所述现场交换机模块连接, 所 述智能枪球摄像机设备、 所述人脸识别设备、 所述车牌识别设备、 所述人员车辆定位标签、 所述烟火报警器以及所述喷淋系统均 与所述无线发射模块电性连接 。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还包括人体安检机构及报警提示机构, 所述人体安检机构及所 述报警提 示机构分别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电性连接 。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智能枪球摄像机设备能够通过枪球联动定位系统对人员车辆进行定位, 所述枪球 联动定位系统通过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与所述数据交换 单元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包括5 ‑10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AI视觉分析单元与所述数据管理单元连接, 所述数据管理单元包括计算机以及存 储在计算机中的智能算法, 所述智能算法包括数据处 理模块。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其特征在 于, 所述数据交换单元包括电子邮件, 所述数据存储单元采用硬盘, 所述后台交换机模块与 所述现场交换机模块均包括路由器。权 利 要 求 书 1/1 页 2 CN 114399863 A 2一种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 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核电施工人车安全监管技术领域, 具体而言, 涉及一种用于核电施工 现场安全监管的人 车安全监管系统。 背景技术 [0002]随着中国建筑行业由传统模式向当前互联网+作业模式发展, 建筑行业也面临着 转型升级要求。 过去, 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使建筑行业 发展非常迅速、 建筑工程项目企业面临 的机会也非常多, 大多 数未将注意力放在提高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上。 而在新常态下, 建 筑业必须走出一条增强核心 竞争力、 安全施工、 智慧管理, 建筑企业需要提高 自身竞实力来 面对行业环境的变化。 [0003]然而, 当今建筑工程行业逐步应用了智 慧工地管理模式, 智 慧工地充分利用互联 网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先进信息技术, 提升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监管力度, 降低安全隐患 风险, 提高施工作业效率, 车辆重要设备实时监管, 尤其是新型建筑工业变革生产方式, 在 建造过程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实现建造过程向安全、 智慧、 精益的方向升级, 实现建筑行业 的信息化、 精细化管理、 以及施工现场过程全面感知、 协同工作、 智能分析、 风险预控、 互联 互通等业务。 智能化地辅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科学决策, 促进施工企业监管水平地全面提 高。 [0004]核电施工现场, 人员车辆作业时密集分布在现场环境各个区域, 一些不可预见的 事故随时可能发生, 当现场人员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情况时, 需要及时给与监控目标安全预 警提醒, 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但是核电厂人员和车辆设备较多, 同时施工作业环境复杂, 采 用传统的工地安全保卫手段, 人员工作量很大, 设备需求也很多。 另外, 在核电现场较危险 的坡度角落环境, 会留有监管 死角。 [0005]有鉴于此, 特提出本发明。 发明内容 [0006]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核电厂的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 统, 能够实现无人值守隐蔽化监管, 对核电厂现场的人、 车、 物进 行全覆盖监控管理, 对各个 区域进行全方位监管, 适用于核电厂施工作业复杂环境, 对现场人车监管具有广泛的适用 性。 [0007]具体地,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 术方案实现的: [0008]第一方面,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核电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的人车安全监管系统, 包括: 后台监管系统模块和现场硬件设备模块; [0009]所述后台监管系统模块包括数据交换单元、 AI视觉分析单元、 数据管理单元、 数据 存储单元以及屏幕监控指挥单 元; [0010]所述现场硬件设备模块包括智能枪球摄像机设备、 人脸识别设备、 车牌识别设备、 人员车辆 定位标签、 烟火报警器、 喷淋系统以及压力传感器;说 明 书 1/5 页 3 CN 114399863 A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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