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59.080.01 W09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84—2018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实施指南 2018 - 04 - 28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5 - 28 实施 发 布 DB37/T 3184—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滨州亚光家纺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保林、王路滨、孟令军、许增建、董城城。 I DB37/T 3184—2018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 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 标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风险)管理经验,融合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 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II DB37/T 3184—2018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 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的效果、持续改进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其他 纺织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4-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DB37/T 2974-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企业 从事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的纺织企业,以 下简称企业。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职责可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承担。 4.1.1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对企业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是风 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 和考核;为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一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 协调、监督管理。 4.1.2 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是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及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1 DB37/T 3184—2018 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具体负责对企业一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 调、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4.1.3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 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企业风险结果评 审;具体负责对二级以上(含二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管理。 4.1.4 财务部门职责。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实施与运 行;监督经费的使用和落实情况。 4.1.5 职能部门职责。企业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负责本部门 及专业职责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协调指导;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对三 级以上(含三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管理。 4.1.6 生产部门职责。企业各分公司(厂)、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 施的确定、组织、协调,并及时更新;对管辖范围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 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风险识别与评价;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4.1.7 员工职责。企业员工会辨识并知悉所在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能掌握并会落实本岗位危险源 的具体管控措施;遇到本岗位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消除或控制事态发展,保护自身和他人 不受伤害。 4.2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 握企业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培训可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合并进行,并保留培训记录。 4.2.1 培训计划。企业将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和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收集培 训资料、编制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和奖惩等内容。 4.2.2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生产过程危 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和本实施指南,以及与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2.3 培训层次。培训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公司级培训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分公司(厂)级培训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厂)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车间级培训由企业分公司(厂)和车间共同负责, 培训范围包括车间各班组、岗位员工;各班组做好对岗位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 4.2.4 培训记录。企业各层次培训应保留记录。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记录、 培训影像资料。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4.3 编写体系文件 企业应依据体系通则、细则和实施指南建立符合自身实际和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 险分级管控体系考核办法(见附录A),明确企业使用的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评价方法及等级判定准 则、风险分级管控、持续改进的要求和奖惩的要求,确定各类清单及分析记录的格式。企业建立的风险 分级管控制度、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考核办法应以企业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或者纳入企业制度汇编。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风险点确定 2 DB37/T 3184—2018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5.1.1.1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企业风险 点可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划分: ——规模较小的企业,以企业为划分单元,按照原料、产品储存区域、生产车间或装置、辅助设施 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 示例:原料区域、生产区域、包装区域、仓储区域。 ——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企业,以生产车间为划分单元,首先按照生产车间所包含的生产工序进 行划分,可直接将生产工序作为风险点。生产工序范围内不能包含的其它设施、部位、场所、 区域应单独作为风险点; 示例:前纺工序、细纱工序、后纺工序、准备工序、织造工序、整理工序。 ——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也可统一按照设备的种类进行划分。设备种类之外的其他部位、场所、区 域应单独作为风险点。 示例:自动穿经机、接经机、上轴机、喷气织机、自动化立体仓库、双氧水仓库。 5.1.1.2 操作及作业活动 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 动: ——对于包含在生产工序范围内的一般作业活动,按照设备种类的划分,对照相应的操作行为划分 为风险点; 示例:穿经作业、接经作业、上轴作业、织车作业。 ——对于不能包含在生产工序范围内的其它作业活动,应主动识别并划分为风险点; 示例:清洁作业、检修作业、电气作业、运输作业。 ——对于登高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起重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 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关注。 5.1.2 风险点排查内容和方法 5.1.2.1 风险点排查内容 DB37/T 2974-2017第5.1.2.1条适用于本条款。 5.1.2.2 风险点排查方法 风险点排查按照下列两种方法排查,并分别建立排查清单: ——排查以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为划分依据的风险点,应先对设备、设施进行系统的统计,覆 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设备、设施,建立设备设施清单(见附录 C); 注:设施(设备)仅型号不同,但设施(设备)的名称、主要构造、生产功能、操作要求、危险程度相同或 相类似的设备可以作为一类设备进行统计,否则应分别统计。部位、场所、区域名称相同,位置不同, 风险程度会有差异,应分别统计。 ——排查以作业活动为划分依据的风险点,应以企业纺织生产的工艺流程为主线,开展作业活动或 作业任务的划分,覆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作业活动,建立作业活动清单(见附录 C)。 注:作业活动清单中的作业活动,应与设备设施清单中的需要人工操作的设备设施相对应,不能有遗漏。 5.2 危险源辨识 3 DB37/T 3184—2018 5.2.1 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5.2.1.1 安全检查表法(SCL) 对企业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进行危险源辨识,宜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CL)。依照设备 设施清单,将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重点考虑存在能量和危险物质等根 源性危险源的部位,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的情 况和后果。 5.2.1.2 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宜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依照作业活动清单,将作 业活动细分为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识别出与此步骤或内容有关的危险源。 5.2.2 危险源的辨识范围 DB37/T 2974-2017第5.2.2条适用于本条款。 5.2.3 危险源的辨识 5.2.3.1 危险源辨识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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