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5.010 E08 DB37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7/T 3197—2018 原油储运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Risk Class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Crude oil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2018 - 05 - 17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 - 06 - 17 实施 发 布 DB37/T 3197—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长安、王保东、马秀青、汤养浩、苏华东、郭峰、付饶、刘宇、申学强、吴 天俊、赵磊、陈锦程、胡乃龙、王鑫、何潮。 I DB37/T 3197—2018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通则》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原 油储运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原油储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原油储运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 效全面的实施,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II DB37/T 3197—2018 原油储运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原油储运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 理、隐患排查的效果、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原油储运行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指南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 3010-2017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 术语与定义 DB37/T 2883-2016、DB37/T 3010-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隐 患排查与治理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2 健全机构 4.2.1 成立领导小组 4.2.1.1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体系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副组长由各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具体开展。 4.2.2 成立工作小组 4.2.2.1 企业各级组织应按照专业分工,分别成立安全、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级组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职责如 下: ——安全管理部门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各专业制定隐患排查治 理体系相关制度、工作程序; 1 DB37/T 3197—2018 ——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 4.2.3 其他人员 4.2.3.1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治理项目的实施; 4.2.3.2 计划和财务部门负责安排投资计划和落实整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4.2.3.3 企业其他全体员工、承包商和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4.3 完善制度 企业应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 自查、自改、自报、考核的管理机制,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 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参见附录A;加强对落实 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保证隐患治理效果。 4.4 组织培训 4.4.1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保 留培训记录。 4.4.2 企业应从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使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经 营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 5 隐患分级与分类 5.1 隐患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 故隐患。 5.1.1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伤害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较小,在发现后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 5.1.2 重大事故隐患 5.1.2.1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易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且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 患。 5.1.2.2 除 DB37/T 2883-2016 第 6.1.3 条规定的情形外,结合 DB37/T 3010-2017 和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相关人员资格、持证方面: 1)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b) 安全防护距离方面: 1) 涉及一级重大危险源罐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c) 安全控制措施及应急设施方面: 2 DB37/T 3197—2018 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的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 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2)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区域规划及厂内布置方面: 1) 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 求。 设备设施设计、运行方面: 1) 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2) 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检测报警、电气防爆方面: 1)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设置数量、能力低 于标准要求的 1/2 的; 2) 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 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且未采取通风、隔离等临时防范措施的。 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方面: 1)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 2)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3) 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1) d) e) f) g) 5.2 隐患分类 5.2.1 生产现场类隐患 5.2.1.1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状况,例如原油储罐、机泵等关键设备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 投用与完好状况等; ——场所环境,主要包括:原油罐区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施工作业现场的各种作业活动合规情况,例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 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盲板抽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合规情况;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设备设施等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生产现场其他方面。 5.2.2 基础管理类隐患 5.2.2.1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 示例1: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备案或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示例1:未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责任制; 示例1:例如企业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面。 3 DB37/T 3197—201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示例1:安全生产管理不全面或内容不符合实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示例1:企业未按照法规要求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全生产投入; 示例1:企业未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 示例1:未建立事故档案,未按照事故“四不放过”进行管理;未制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 度或承包商档案,未签署安全协议。 ——作业管理; 示例1:未按照 GB 30871 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应急管理; 示例1:未制定企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全、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示例1:未按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未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查体、未及时全面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监测。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6 工作程序和内容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依据已经确定的风险点和安全基础管理的要求编制隐患项目排查清单,清单要包含全部应该 排查的项目。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1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以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 标准、规程要求,组织编制该排查风险点的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B)。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控制、管理措 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 6.1.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参见附录C),至少应包括:名称、 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等信息。 6.2 隐患排查 6.2.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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