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71.010 DB37 G00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 3325—2018 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System of Risk Classification 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Companies Which Possess Phosgene or Conduct Phosgenation 2018-06-29 发布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07-29 实施 发 布 DB37/T 3325—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增太、陈毅峰、孙洪斌、郑平友、张君、马力、马海洋、张国、吕孟、陈刚 军、戴丰臻、张士阔、何彬、杨峰。 I DB37/T 3325—2018 引 言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 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的要求,充分借鉴和吸收国际、国内风险管理相关标 准、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和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以下简称风险)管理经验,融合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要求,结合山东省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 而成。 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生产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 险,杜绝或减少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II DB37/T 3325—2018 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 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光气及光气化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9041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 2971-2017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生产管理指南》 安监总厅管三〔2014〕104号 3 术语和定义 DB37/T 2882—2016、DB37/T 2971—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基本要求 4.1 成立组织机构 4.1.1 领导小组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领导小组, 职责如下: ——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工 作; ——副组长由各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 管控工作; ——安全环保、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专业风险点排 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级管控工作具体开展。 4.1.2 工作小组 1 DB37/T 3325—2018 企业各级组织应按照专业分工,分别成立安全、环保、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工作小组。 组长由各级组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职责如 下: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相关制 度、评价准则、工作程序; ——生产、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 分级管控工作具体实施。 4.1.3 其他人员 企业全体员工、承包商和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参与风险点排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分 级管控相关工作。 4.2 编写体系文件 4.2.1 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作业指导书、风险点统计表、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 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或采用其它评价方法分析的记录、风 险分级管控清单、重大风险点管控清单等有关记录文件,确定危险源辨识、分析、风险评价方法及等级 判定标准。 4.2.2 企业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工作程序、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评价 准则、奖惩考核,根据安全风险等级,落实管控层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职 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风险管控工作。 4.2.3 奖惩考核应明确制定各层级、各专业部门的运行管理考核内容及标准,规范相关信息档案的管 理,确定考核频次和考核组织形式,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参见附录 A) 4.3 实施全员培训 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 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风险评价结果、风险管控措施,并保留培训记录。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5.1 风险点确定 5.1.1 风险点划分原则 5.1.1.1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企业风险 点划分可按照原料、产品储存区域、生产车间或装置、公辅设施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对于规模较大、 工艺复杂的系统可按照所包含的工序、设施、部位进行细分。 示例:按区域场所划分如光气合成车间、光气化车间、原料储罐区、产品包装区等;按工序划分如光气合成工序、 光气化反应工序、分离工序等;按设施划分如光气合成器、光气化反应器、光气吸收塔等。 5.1.1.2 操作及作业活动 2 DB37/T 3325—2018 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 对于系统或大型机组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 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进行重点考虑。 示例:光气合成塔活化作业、光气合成塔投用作业、光气浓度调整作业、系统赶光气作业、反应器取样、含光气受 限空间作业等活动。 5.1.2 风险点排查 5.1.2.1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企业应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收集风险点名称、区域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等 基本信息,为下一步进行风险分析做好准备。 5.1.2.2 风险点排查的方法 风险点排查应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进行。 5.2 危险源辨识 5.2.1 辨识方法 辨识应覆盖全部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建立作业活动清单(参见附录B.1)和设备设施清单(参 见附录B.2)。宜采用以下几种常用辨识方法: ——对于作业活动,宜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简称 JHA)进行辨识; ——对于设备设施,宜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简称 SCL)进行辨识; ——对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 的生产储存装置,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简称 HAZOP)进行分析。 5.2.2 辨识范围 辨识的范围应包括: ——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常规和异常活动; ——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5.2.3 危险源辨识 5.2.3.1 依据 GB/T 13861 的规定,对潜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缺陷和管理缺陷 等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充分考虑危害因素的根源和性质。 5.2.3.2 辨识危险源也可以从能量和物质的角度进行提示。其中从能量的角度可以考虑机械能、电能、 化学能、热能和辐射能等。如:机械能可造成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 坍塌等;热能可造成灼烫、火灾;电能可造成触电;化学能可导致中毒、火灾、爆炸、腐蚀。从物质的 3 DB37/T 3325—2018 角度可以考虑压缩或液化气体、腐蚀性物质、可燃性物质、氧化性物质、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病原 体载体、粉尘和爆炸性物质等。 5.2.3.3 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时,应在对作业活动划分为作业步骤 或作业内容的基础上,系统地辨识危险源。在作业活动划分时,应以生产(工艺、工作)流程的阶段划 分为主。划分出的作业活动在功能或性质上相对独立,既不能太复杂(如包括多达几十个作业步骤或作 业内容),也不能太简单(如仅由一、两个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构成)。(参见附录 B.3) 5.2.3.4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场所、设备或设施等进行危险源辨识,应将设备设施按功能或结 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 的情况和后果。(参见附录 B.4) 5.3 风险评价 5.3.1 风险评价方法 企业可选择DB37/T 2971中推荐的评价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根据评 价结果划分等级。本标准使用风险矩阵(LS)法(参见附录C)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评价。 5.3.2 风险评价准则 企业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制定事故(事件)发生 的可能性、严重性、风险值的取值标准和评价级别,进行风险评价。风险判定准则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以 下要求: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相关方的投诉。 5.3.3 风险评价与分级 5.3.3.1 风险点级别确定 企业应依据风险判定准则确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风险按照从高到低 分为5级:1、2、3、4、5或A、B、C、D、E。其中,1级或A级为最高风险,5级或E级为最低风险。具体 如下: ——E 级\5 级\蓝色:稍有危险(或可忽略风险/低风险)。员工应引起注意,基层工段、班组负责 控制管理,可根据是否在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需要控制 措施的纳入风险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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