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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 L67 保 DB5305 山 市 地 方 标 准 DB 5305/T 19.12—2019 替代 DG5305/T 19.12—2017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 12 部分: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标 准 2019 - 10 - 30 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11 - 01 实施 发 布 DB5305/T 19.1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保山市大数据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胡、王明超、李祖燕、丁威、罗红建、张忠信、陈秋玲、邹瑜、袁建雄、 朱超群、银孟璐、起程、卢体璐。 本标准替代DG5305/T 19.12—2017。 DB5305/T 19.12-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山市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应用术语和定义、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及应用 框架、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应用,本标准适用于信息 惠民应用系统与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共建共享过程的项目规划和技术方案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B5305/T 19.3-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术语 DB5305/T 19.6-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技术标准 DB5305/T 19.11-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DB5305/T 19.49-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权限管理与登录技术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DB5305/T 19.3-2019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保山市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 保山市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以下简称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是指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建设并 进行动态管理维护,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在信息惠民工程中发挥基础保障作用的数据库。公共基础信息 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库、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宏观经济 基础信息数据库。 3.2 数据库管理机构 数据库管理机构指承担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具体负责公共基础信息的数据采集、数据归档、 数据动态更新、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库应用服务、访问权限控制等管理与维护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或单 位。 3.3 数据提供机构 数据提供机构指承担公共基础信息提供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也称为数据来源机构)。公共基础信息 数据库可由一个或多个数据提供机构提供信息。 3.4 数据用户 数据用户是指应用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部门或单位,以及利用政务网和互联网查询、共享公共基 础信息数据库信息资源的政府公务人员或社会公众。 1 DB5305/T 19.12-2019 3.5 数据接口 数据接口指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与其他信息惠民工程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应用系统共享、交换数据的 格式。 3.6 数据库管理机构前置数据库 数据库管理机构前置数据库指接入电子政务网络,部署于数据库管理机构,用于同数据提供机构进 行接收或反馈数据,以及用于接受数据用户提交的对公共基础信息进行更新、疑问、修正数据的数据库。 3.7 数据提供机构前置数据库 数据提供机构前置数据库指接入电子政务网络,部署于数据提供机构,用于提交更新数据或接收数 据库管理机构反馈的疑问数据的数据库。 3.8 信息惠民大数据库 信息惠民大数据库指存储于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供各信息惠民工程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应用系统 共享基础信息的数据库,信息惠民大数据库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基础信息库、综合信息库、业务主题库、 行业主题库、互联网信息主题库。 3.9 Web 服务 Web 服务是基于网络的、分布式的模块化组件,它执行特定的任务,遵守具体的技术规范,这些规 范使得 Web Service 能与其他兼容的组件进行互操作。 4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及应用框架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及应用框架见图 1。 2 DB5305/T 19.12-2019 图 1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及应用框架示意图 用户层 政务部门 行政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 行政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 信息惠民应用系统 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规章和机制 数据交换体系 应用支撑层 信息惠民统一门户 数据共享接口 信息安全、身份认证、访问权限管理机制 应用层 社会公众 Web 页面 交换目录管理 数据交换接口 数 公共基础信息源数据库 据 数据提供机构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 交 数据库管理机构 换 数据管理层 接 资源目录管理 标准规范层 5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技术及应用标准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管理 5.1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模型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管理模型见图 2。 3 DB5305/T 19.12-2019 图 2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模型示意图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 信息惠民大数据库 (3)新增及更新数据 数据库管理机构 数据确认 数据归档 数据反馈 (2)反馈确认失败数据 (1)提交基础数据 数据提供机构 5.2 数据提供机构 数据提供机构 数据提供机构 数据提供机构职责 数据提供机构的职责包括: ——数据提供机构应按规定的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格式和时间要求向数据库管理机构提据; ——数据提供机构应安排专门的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提供与维护工 作; ——数据提供机构应设计、部署相应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公共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与提交任 务; ——数据提供机构应制定管理制度,保证向数据库管理机构提供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5.3 数据库管理机构职责 数据库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软件维护人 员和硬件管理人员;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配置对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实施管理所必须的管理设施,包括运行信息管理 系统所需的计算机、网络以及专用机房等;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针对数据库的管理和应用特点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加工、更 新、维护等过程的管理与质量控制以及人员、设备、机房的管理措施;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设计、部署相应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的采 集、加工、维护任务;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与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协同,向数据用户提供其应用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 所需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5.4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职责 4 DB5305/T 19.12-2019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应依据市信息惠民工程相关管理办法管理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包括数据的 交换服务、存储与备份维护、应用系统的维护、应用申请的审核以及应用的实施。 5.5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的部署原则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惠民统一门户、信息惠民工程应用系统和电子政务应 用系统应用。满足政务网应用的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原则上只在市电子政务平台部署。满 足互联网应用的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可根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应用实际情况,按照信息 惠民总体设计的要求由数据库管理机构自行部署。 5.6 数据的交换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在数据提供机构、数据库管理机构、数据用户之间通过信息惠民综合服务云平台 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完成数据的交换。数据提供机构与数据库管理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其部署在 政务网上的数据提供机构前置数据库和数据库管理机构前置数据库实现。 5.7 数据的动态管理及维护 数据库动态管理及维护的内容包括: ——动态管理及维护包括数据更新、数据校准、疑问数据的反馈与纠正等活动; ——数据提供机构应按照 DB5305/T 23.1-2019 的要求,实时或按照一定的周期向数据库管理机构 提交更新数据;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实时对数据提供机构提交的更新数据进行处理,并及时更新信息惠民大数据 库; ——数据库管理机构应与数据提供机构、数据用户建立疑问数据的反馈与纠正机制,定期完成疑问 数据的交换与纠正处理。 5.8 数据库的存储及备份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数据存储管理与备份实施。 6 安全管理 6.1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涉及与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内部网络安全保障措施和信息惠民综合服 务云平台的安全管理。数据提供机构、数据库管理机构、数据用户应提供相应的网络安全以及反病毒策 略和条件,网络安全设计应符合 DB5305/T 19.6-2019 的规定。 6.2 用户及权限管理 用户及权限管理的要求应符合 DB5305/T 19.49-2019 的规定。 7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应用 7.1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应用管理模型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应用管理模型见图 3。 5 DB5305/T 19.12-2019 图 3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应用管理模型示意图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 (5)更新数据 (1)查询(验证)、获取 数据 (2)反馈疑问数据 数据用户 7.2 数据库管理机构 (3)分发疑问数据 (4)提交纠正数据 数据提供机构 应用类型 7.2.1 信息惠民工程应用系统 参与信息惠民工程的部门或单位、公务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使用公共基础信息: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应将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利用情况作为信息惠民工程应用系统项目 立项、审批、验收等审查的关键条件之一; ——数据用户在设计、开发、部署、使用信息惠民工程应用系统时应按本标准的规定使用公共基础 信息数据库获取公共基础信息; ——公务人员在管理活动中应使用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验证)公共基础信息。 7.2.2 部门业务系统 公共基础信息库作为保山市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在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利用时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相 关业务部门应按照以下要求使用公共基础信息: ——相关业务部门需要使用公共基础信息,应按照本标准中规定的应用批准流程提交应用申请; ——信息惠民工程管理机构应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应用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用申请才被 批准; ——相关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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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305-T 19.12-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12部分: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标准 保山市 第 1 页 DB5305-T 19.12-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12部分: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标准 保山市 第 2 页 DB5305-T 19.12-2019 保山市信息惠民工程综合标准 第12部分:公共基础信息库管理与应用标准 保山市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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