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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40.01 Q 78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2942—2019 电梯应急救援安全操作规范 2019 - 03 - 25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4 - 25 实施 发 布 DB13/T 2942—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承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承德市电梯安全应急处置服务中心、承德市标准化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海征、王丹丽、何文靖、张耀辉、杨林松、邵漂、郭宏杰、王征、孙重、 亢凯、常鑫、赵濯非。 I DB13/T 2942—2019 电梯应急救援安全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急救援安全操作的术语和定义、原则和基本要求、救援程序、现场救援和信 息记录与统计等。 本标准适用于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在用载人(货)电梯困人时的应急救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 18775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 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和 GB/T 18775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elevator emergency handling platform 基于通讯、调度、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接受电梯困人救援等故障的报警,开展组 织、协调、指挥救援行动的公共服务平台。 3.2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elevator emergency handling organization 经政府授权,应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对电梯困人等故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并进行相关数据处理 和统计分析的组织。 3.3 签约电梯维保单位 contracting 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 以签约方式确定的负责指定区域内应急救援任务的有资质许可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4 救援站 rescue station 1 DB13/T 2942—2019 经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指定在相应区域内实施现场电梯应急救援的组织,当签约电梯维保单位不能 及时响应应急救援时,由电梯应急处置中心调度就近救援站进行应急救援。是对签约电梯维保单位救 援的必要补充。 4 原则和基本要求 4.1 原则 电梯应急救援应遵循“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原则。 4.2 三级响应程序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电梯应急救援分三级响应:第一级由签约电梯维 保单位进行应急救援,第二级是由就近救援站进行应急救援,第三级是由119消防应急机构等社会公共 救援单位进行应急救援。当第一级救援无法及时响应时,启动第二级救援;当第二级救援也无法及时 响应,启动第三级救援。在签约电梯维保单位和救援站均无法及时到达或救援的情况下、或无法保证 安全救援时,应及时与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申请,由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派遣电梯应急救援工程师支援故 障电梯的应急救援。 4.3 机构要求 4.3.1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4.3.1.1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统一调度辖区内签约电梯维保单位、救援站或协调 119 消防应急机构等社 会公共救援单位开展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4.3.1.2 设立电梯应急救援专线电话 96365,保持 24 小时畅通,语音通话清晰。 4.3.1.3 建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掌握辖区内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在用载人(货)电梯信息,并 关联救援信息,当发生电梯故障时,迅速查询确定该电梯所在地理位置和救援信息,为电梯救援提供 信息和依据。 4.3.1.4 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保证所有人员达到电话咨询、接警、平台操作和应急处置等工 作要求。 4.3.1.5 建立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工程师档案,组织应急救援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 4.3.2 签约电梯维保单位 4.3.2.1 签约电梯维保单位是第一级救援响应单位,并承担救援完成后的电梯修复工作。指定电梯救 援责任人,制定责任制度和职守制度,确保 24 小时职守电话通话。 4.3.2.2 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应符合 4.4.3 的要求。 4.3.2.3 设施设备应符合 4.5 的要求。 4.3.3 救援站 4.3.3.1 救援站是第二级救援响应单位,负责救援电梯的情况报告工作。指定电梯救援责任人,制定 责任制度和职守制度,确保 24 小时职守电话通话。 2 DB13/T 2942—2019 4.3.3.2 应急救援人员应符合 4.4.3 的要求。 4.3.3.3 设施设备应符合 4.5 的要求。 4.4 人员要求 4.4.1 应急救援接警人员 接警人员应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流利、态度良好,由电梯应急处置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和培训,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电梯应急处置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平台各项功能及相关操作。 4.4.2 应急救援工程师 由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电梯生产企业和特种设备技术机构等单位中具有电梯困人救援等故障应急 处置和救援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熟悉应急救援程序、要求及救援方法以及疑难救援案例中救援技术 手段和处置程序。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指令时,应给予技术支持和帮助,必 要时应赶赴现场,指导实施救援。 4.4.3 应急救援人员 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程序和流程,按照应急救援操作步骤 和规范要求实施救援任务。 4.5 设备设施要求 4.5.1 常规工具装备:安全防护用具、照明器材、通讯设备、警示牌或安全护栏、层门开锁钥匙、盘 车轮或盘车装置、松闸装置、常用五金工具等。 4.5.2 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工具装备:手动葫芦、撬杠、千斤顶、钢丝绳套、钢丝绳卡绳板、切割 设备等。 5 救援程序 5.1 救援启动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应急救援接警人员应: a) 实时记录被困人员信息、通过系统查询确认困人电梯的位置及电梯维保单位等信息; b) 下达救援指令,确定救援响应单位并通知其迅速开展救援,将被困电梯的地址、报警人的联 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救援响应单位; c) 通知故障电梯使用单位配合救援单位开展救援; d) 辅助对被困乘客进行心理安慰,若确认有乘客受伤或可能有乘客会受伤等情况,应立即通报 l20 急救中心; e) 遇到重大事件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逐级上报。 5.2 救援实施 5.2.1 第一级响应 5.2.1.1 由签约电梯维保单位组织应急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救援。应急救援人员应在接到电话 通知后 30 分钟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按照应急救援操作步骤和规范要求实施救援任务。 3 DB13/T 2942—2019 5.2.1.2 若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在 3 分钟内无法联系上签约电梯维保单位或维保单位不能及时响应应 急救援工作,则救援进入二级响应。 5.2.2 第二级响应 5.2.2.1 进入二级响应后,电梯应急处置中心通知就近的救援站承担应急救援任务。应急救援人员应 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救援现场,并按照应急救援操作步骤和规范要求实施救援任务。 5.2.2.2 若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在 3 分钟内无法联系上救援站或救援站不能及时响应应急救援工作,则 救援进入三级响应。 5.2.3 第三级响应 进入三级响应后, 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应及时联系 119 消防应急机构等社会公共救援单位进行救援, 并派出电梯应急救援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5.3 修复程序及后续处理 由签约电梯维保单位对故障电梯进行全面的维修,维修和维护应符合 GB/T 18775 和 TSG T5002 中的规定。维修后电梯应符合相应类别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 6 现场救援 6.1 救援准备 现场应急救援应至少由2名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不得违章救援、冒险救援、酒后救援。应急救援人 员应正确配备和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应急救援所需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救援现场应放置警示牌 或安全护栏。 6.2 安全操作原则 应急救援人员宜采取对电梯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动。如遇特殊情况电梯应急救援人员不能对电 梯进行操作和控制,应请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电梯应急救援工程师技术支持。 6.3 安全操作程序 救援现场安全操作程序见附录A。 6.4 安全操作要求 6.4.1 联系被困人员 应急救援人员应第一时间通过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或其他通讯方式与被困乘客保持通话,安抚被困 乘客,进一步了解被困情况。 6.4.2 初步确认轿厢位置 应急救援人员通过与轿厢内被困乘客的通话、与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询问或与电梯应急处置中心 的信息沟通等渠道,初步确定轿厢的大致位置。 6.4.3 切断主电源 4 DB13/T 2942—2019 为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意外的发生,应首先断开电梯主电源。由于非断电原因 导致的电梯困人而不需断电的除外。 6.4.4 打开层门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用电梯专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初步确认的轿厢所在层楼的上一层层门,若 初步确认轿厢在顶层,则打开顶层的层门。打开层门后,若在开门区域,则按照 6.4.6 的要求直接开 门救出被困人员;若在非门区域,则确认电梯轿厢确切位置,进行下一步操作。 6.4.5 手动平层操作 操作前应仔细阅读电梯松闸盘车救援作业指导、无机房电梯紧急松闸救援作业指导或紧急电动运 行作业指导,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和以下步骤进行救援操作: a) 应急救援人员通过机房(紧急操作屏)的通话装置或其他通讯方式与被困乘客保持通话,告知 被困乘客将缓慢移动轿厢。 b) 确定轿厢需要移动的方向后,松闸盘车。松闸盘车救援作业安全应注意以下要点: 1) 在确定一名应急救援人员双手已握紧电梯盘车轮时,另一名应急救援人员方可用松闸扳 手打开机械抱闸; 2) 松闸盘车救援时,两名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紧密配合,时刻关注电梯的移动状况,遇突发 情况时,负责松闸的应急救援人员要立即释放抱闸扳手,关闭机械抱闸装置。 c) 紧急松闸救援。对于未设置溜车速度控制装置的无机房电梯,应急救援人员要采用“点动” 方式反复松开抱闸裝置,利用轿厢重量与对重的不平衡,使电梯轿厢缓慢滑行,直至电梯轿 厢停在平层位置,关闭抱闸装置。 d) 根据电梯轿厢移动距离,并通过观察钢丝绳上的平层标记或平层区指示灯等,判断电梯轿厢 进入平层区后,停止松闸盘车救援作业、紧急松闸救援作业或紧急电动运行操作。 除上述原因外,电梯遇到其他情况时,可按照该电梯制造厂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4.6 救出被困人员 根据轿厢实际所在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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