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3.080 P 66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1957—2019 公路避险车道设计规范 Desigh specifications for highway escape lane 2019 - 05 - 31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6 - 30 实施 发 布 DB45/T 1957—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2 5 避险车道设置原则 .................................................................. 2 6 避险车道位置选择 .................................................................. 3 7 避险车道几何与结构 ................................................................ 4 8 辅助消能设施 ...................................................................... 7 9 排水设施 .......................................................................... 8 10 交通安全设施 ..................................................................... 9 11 照明、监控设施 .................................................................. 10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车辆刹车毂温升模型 ............................................. 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避险车道位置调整范围的确定 ..................................... 12 I DB45/T 1957—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智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迎春、覃文辉、韦胜、韦毛山、石红星、王维敏、张观树、黎琮莹、欧剑聪、 吴应升、白书锋、奚淼、董月振、覃木宝、韦顺敏、陈迎、陈智、冯光宇、方倩、陆运军、彭晓春、黄 赞华、黄小爱、李思艺、韦杰深。 III DB45/T 1957—2019 公路避险车道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避险车道设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避险车道设置原则、避险车 道位置选择、避险车道几何与结构、辅助消能设施、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照明监控设施。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避险车道设计,其它等 级公路避险车道设计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24969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 JTG D20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T D33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 JTG D82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JT/T 596 公路防撞桶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避险车道 escape lane 在公路主线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行车道右侧增设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驶离、减速停车、自救的专用 车道。 3.2 驶离匝道 exit ramp 从公路主线右侧行车道引出的,供制动失效车辆驾驶员操纵车辆驶离主线进入制动床的专用车道。 3.3 制动床 truck-arrester bed 铺设一定厚度集料、使制动失效车辆减速停车的特殊车道。 1 DB45/T 1957—2019 3.4 救援车道 wrecker lane 紧邻制动床设置、供救援车辆和维护车辆使用的专用车道。 4 总则 公路避险车道设计应以交通安全性评价为基础,并与主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设施设计及 管理措施相互协调配合。 4.2 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公路避险车道设计应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艺、新产品。 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公路避险车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 标准、规范的规定。 4.4 本规范的设计防护车辆为符合现行 GB 1589 规定的货车。 4.5 避险车道一般由驶离匝道、制动床、救援车道、辅助消能设施、排水设施、交通安全设施、照明 监控设施等组成,避险车道典型结构如图 1 所示。 4.1 注1:图中 α 为避险车道与主线夹角,即制动床中心线与主线外侧行车道中心线之间的夹角。 注2:分流点 A 为驶离匝道起点位于主线横断面的变化处。 注3:分流点 B 为制动床左侧边缘线与主线外侧行车道外边缘线的交点。 注4:驶离匝道渐变段长度为从分流点 A 至分流点 B 的匝道长度。 图1 避险车道典型结构示意图 5 避险车道设置原则 5.1 一般规定 2 DB45/T 1957—2019 新建、改建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根据车型组成、设计速度及坡度、坡长、平曲线半径等 线形指标,在交通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论证避险车道设置的必要性。 5.1.2 已运营公路与扩建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除应考虑 5.1.1 所述因素外还应结合历年货车制动 失效事故统计情况确定避险车道设置的必要性。 5.1.1 5.2 设置条件 新建、改建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当平均纵坡和坡长满足表 1 规定值,且交通组成里大型 载重货车占 20%以上时,应结合路段交通安全性评价及刹车毂温升模型计算结果设置避险车道。 5.2.1 表1 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考虑设置避险车道的平均纵坡和坡长 平均纵坡(%) 2.0 2.5 3.0 3.5 4.0 ≥4.5 坡长(km) 15 10 7 5 4 3 注1:实际使用时,处在表中两列中间的数值可采用内插法计算确定。 注2:平均纵坡小于 2%时,一般不需考虑设置避险车道。 注3:当连续下坡中出现长度较短的反坡或缓坡时,仍应作为一个连续长、陡下坡路段。 注4:长、陡下坡路段两端延长线的平均纵坡应小于 2%,否则应包括在该长、陡下坡路段之内。 注5:同时参照相应避险车道行业标准执行。 按照本规范附录 A 计算车辆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行驶过程中的刹车毂温度预测值,当刹车毂 温度预测值≥260 ℃时,应考虑设置避险车道。 5.2.3 已运营公路与扩建公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年发生因货车制动失效引起的交通事故数达到 3 起 及以上时,宜结合路段交通安全性评价结果在事故多发地段前设置避险车道。 5.2.2 6 避险车道位置选择 6.1 一般规定 6.1.1 6.1.2 避险车道的位置选择应综合考虑公路线形、路侧地形条件、构造物、环境等因素。 避险车道应设置于公路主线的右侧,其位置选择应能使失控车辆顺利从主线驶离。 6.2 选位原则 按照本规范附录 A 计算车辆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行驶过程中的刹车毂温度预测值,宜将刹车毂 温度达到 260 ℃的位置作为避险车道的初选位置,最终位置应根据 6.2.2~6.2.6 规定内容调整确定。 6.2.2 避险车道应设置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右侧视距良好的路段,避开桥梁、隧道等构造物且远离 房屋、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地区。 6.2.3 当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存在不能满足制动失效车辆安全转弯的小半径平曲线时,避险车道应设 置在小半径平曲线上游位置。 6.2.4 避险车道的上游位置应无山体、树木等构造物的遮挡,确保其视认性满足在表 2 规定的识别视 距范围内能看到避险车道。 6.2.1 3 DB45/T 1957—2019 表2 避险车道识别视距 避险车道驶入速度(km/h) 120 100 80 识别视距(m) 350(265) 290(200) 230(140) 注1:避险车道识别视距为车辆距制动床入口的距离。 注2:括号中为受地形、地质等条件限制时识别视距可采取的极限值(1.25 倍停车视距)。 避险车道与主线的夹角 α 应综合考虑失控车辆行驶稳定性、避险车道视认性、地形条件、工程 造价、主线车辆安全等因素,不宜大于 5°,最大不应超过 10°。 6.2.6 避险车道的位置选取宜考虑制动失效车辆从刹车失灵点运行至避险车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 风险,应满足以下几项安全性要求(可参考本规范附录 B 进行计算确定): ——平曲线安全性:制动失效车辆自失控位置开始运行至避险车道位置的过程中,能安全地通过该 路程中的各平曲线路段; ——车距安全性:制动失效车辆自失控位置开始运行至避险车道位置的过程中,制动失效车辆不与 其相邻的前方正常行驶车辆发生追尾碰撞; ——极限车速安全性:失控车辆进入避险车道前,其车速不应超过安全行驶的极限值。 6.2.7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地形条件允许时,宜设置两处或者两处以上避险车道,设置多处避险车道 时其间距可参照表 3。 6.2.5 表3 避险车道设置位置参考值 平均纵坡(%) 增设避险车道的间距(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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