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20.30 S 92 DB45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 45/T 2051—201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Standard for operation safety assess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2019 - 12 - 25 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01 - 30 实施 发 布 — DB45/T 2051 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2 5 评估标准 ........................................................................... 4 6 评估等级 ........................................................................... 4 7 评估结果的运用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运安全评估标准 ........................................ 6 I — DB45/T 2051 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南 宁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咨城轨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安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友清、梁展凡、唐飞、李善钦、朱海、王仕国、李仕成、潘之慧、刘运鹤、 文秋子、韦海和、商小燕、黄钟晖、周天忠、林静、刘建新、吕培印、徐耀德。 III — DB45/T 2051 201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评估要求、评估等级和评估标 准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阶段及正式运营阶段的安全评估、专项评估。初期运营前、正 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928 地铁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0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8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划 GJJ/T 202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DB45/T 1319—20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评价规范 DB45/T 1320—20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交办运〔2019〕17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南府办〔2019〕27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初期运营阶段 prime operation stage 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且政府批准载客运营之日起,至转入正式运营前的阶段。 1 — DB45/T 2051 2019 3.2 正式运营阶段 official operation stage 经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符合正式运营条件的,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营的阶段。 3.3 运营期间 operation period 包括初期运营阶段及正式运营阶段的期间。 4 基本规定 4.1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获得批准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单位,以及开通运营 的轨道交通线路。 如运营单位有多条线路运营,以其所辖线路的运营安全评估得分算术平均分做为运营单位安全评估 最终得分。 4.2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应为具备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业绩、专业人员等相关规定条件的第三方独立法人,并与 被评估线路的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有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 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运营管理、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 信、信号、机电等专业领域且从业1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地开展安全评估,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负责。主持该 安全评估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的能力,对安全评估报告负 主要责任;参与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对其参与部分负直接责任。 4.3 评估内容 安全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安全管理评估; b) 运营组织与管理评估; c) 车辆系统评估; d) 供电系统评估; e) 线路及轨道系统评估; f) 消防设备评估; g) 机电设备评估; h) 通信系统评估; i) 信号系统评估; j)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评估; k) 自动售检票系统评估; l) 土建设施评估; m) 车辆段及综合基地评估; n) 外界环境评估; o) 应急管理评估。 2 — DB45/T 2051 2019 4.4 评估程序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安全评估应符合以下程序: a) 评估机构应按本规范、评估方法、受评估运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的评估工作方案, 并向运营单位提出自查建议书; b) 运营单位应根据自查建议书,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检查项目提交自查报告; c) 评估机构应根据评估方案和自查报告,组织专家审阅运营单位的基础资料、现场核查、专题访 谈, 并开展定性、定量的评估工作,形成专业评估报告; d) 评估机构应在专业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在评估机构上报安全评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4.5 评估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应采用评估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和运营单位自我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状及安全风险进行分析。 4.5.2 评估宜采用适合各专业特点、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5.1 4.6 评估条件 运营期间原则上每3年至少评估一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针对特定线路或设施设备开 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 a) 线路发生重大及以上运营突发事件的; b) 设施设备达到设计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 c) 信号、车辆等关键设备设施故障率指标不能满足 GB/T 30013 4.5.3 条要求、影响运营安全的; d) 信号、车辆等关键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投入使用前的; e) 城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4.7 评估报告与整改 评估报告应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的运营安全现状,确定是否具备安全运营或转入正式运 营的条件,并提出评估结论和整改建议。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按严重程度分为 A 类、B 类、C 类: a) A 类:影响运营安全、设备主要功能未实现的问题; b) B 类:设备设施状态不良或不能达到设计功能、不满足运营需求的问题; c) C 类:影响运营服务、乘客出行、用户使用、维修维护的问题。 4.7.2 针对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被评估单位应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采取安全措施,10 日内提出 详细的整改计划,并向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原则如下: a) A 类问题应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1 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率为 100%; b) B 类问题原则上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6 个月内整改完毕。6 个月内未能全部完成整改的,其 整改率应大于 75%,且剩余问题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c) C 类问题原则上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 12 个月内整改完毕。12 个月内未能全部完成整改的, 其整改率应大于 60%,且剩余问题不得影响运营安全。 4.7.3 被评估单位应根据整改计划积极开展整改并向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未完成前被评估单 位应采取安全措施。 4.7.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应根据安全评估报告和被评估单位整改报告,开展针对性检查,督 促被评估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7.1 3 — 4.7.5 评估报告格式、内容和要求。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 〔2019〕1 号)附件运营安全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工作基本情况、线路概况、运 营安全现状、运营安全评估意见、其他意见建议、附表。 DB45/T 2051 2019 5 评估标准 按表1评分。 序号 1 2 3 评估内容 安全管理 运营组织与管理 车辆系统 表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标准评分总表 评估指标 总分 按附录 A 75 80 80 优秀≥90% 分≥67.5 分≥72 分≥72 评分标准 80%≤良好<90% 60%≤合格<80% 60≤分<67.5 45≤分<60 64≤分<72 48≤分<64 64≤分<72 48≤分<64 不合格<60% 分<45 分<48 分<48 续 表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标准评分总表( ) 序号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评估内容 供电系统 线路及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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