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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B 18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33/T 2335—2021 农业设施风灾等级 Grade of wind disaster for greenhouse 2021 - 04 - 13 发布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5 - 13 实施 发 布 DB33/T 2335—2021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 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气象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气象局、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杭州市农业农村局、中国太平洋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县天创温室设备有限公司、杭州嘉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清凉峰绿源 蔬菜专业合作社、温岭市吉园果蔬专业合作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兰娟、范辽生、苗承舟、边学文、王治海、任勇、杨军、叶安、徐佳、郭晨 露、赵友东、杜兆南、王瑜、辛宏权。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3/T 2335—2021 农业设施风灾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设施风灾等级划分和防御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生产中普遍应用的塑料中棚、单体钢架大棚、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农业设 施的风灾防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 28591 风力等级 GB/T 35227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 GB/T 51057 种植塑料大棚工程技术规范 DB33/T 865 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塑料中棚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with assembled steel tubular or bamboo frame 以竹片、钢管等材料作棚架,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覆盖塑料薄膜用于农业生产的独立棚体。 注:塑料中棚一般棚宽3m~5m,高度在1.5m~2.5m。 3.2 单体钢架大棚 single-span plastic greenhouse with assembled steel tubular frame 主材采用镀锌钢管,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棚体骨架各零部件通过联接卡具固定,并覆盖塑料薄膜 用于农业生产的独立棚体。 注:单体钢架大棚一般棚宽6m~8m,肩高1.5m~1.8m,棚高2.5m~3.5m。 3.3 连栋钢架大棚 conjoined-span plastic greenhouse with assembled steel tubular frame 主材采用镀锌钢管,至少有两个跨度以上,跨间以天沟连接,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棚体骨架各零 件通过联接卡具等固定,并覆盖塑料薄膜用于农业生产的棚体。 注:连栋钢架大棚一般单栋大棚宽6m~8m,天沟高度2.5m~3m,顶高4m~5m。 3.4 1 DB33/T 2335—2021 玻璃温室 glass greenhouse 主材采用镀锌型材,按纵向一定间距安装,温室骨架各零件通过紧固件联接等固定,并覆盖玻璃或 者PC板用于农业生产的棚体。 注:玻璃温室一般温室主体采用文洛式结构,跨度9.6m~12m,天沟高度3.5m~4.5m,顶高4m~6.5m,屋面坡度≥ 20°。 3.5 风速 wind speed 单位时间内空气移动的水平距离,以米/秒(m/s)为单位。 4 风灾等级划分 4.1 风灾受损等级 根据农业设施主体结构和覆盖材料的受破坏程度,将风灾受损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等级,其 危害程度见表1。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判定为相应的风灾等级。 表1 风灾受损程度及等级 风灾等级 受损内容 设施类型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大棚 连栋钢架大棚 玻璃温室 主体结构 5%≤MDR<30% MDR<5% MDR<5% 覆盖材料 30%≤CDR<50% 30%≤CDR<50% 5%≤CDR<30% 主体结构 30%≤MDR<50% 5%≤MDR<30% 5%≤MDR<30% 覆盖材料 CDR≥50% CDR≥50% CDR≥30% 主体结构 MDR≥50% MDR≥30% MDR≥30% 轻度 中度 重度 注:MDR为主体结构受损比例,CDR为覆盖材料受损比例。 4.2 风灾风力等级 不同类型农业设施的风灾等级所对应的风力等级指标见表 2,风力等级满足其中之一即可。农业设 施受损的风灾等级与大风持续时间、降水量以及自身建设质量、日常维护管理、使用年限等因素直接关 联。不同风力等级的陆地地面物征象参见附录 A。 表2 风灾风力等级指标 风灾等级 轻度 中度 风力类型 设施类型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大棚 连栋钢架大棚 玻璃温室 平均风力等级 3~4 6~7 7~8 阵风风力等级 5~6 8~9 9~10 平均风力等级 4~5 7~8 8~9 阵风风力等级 6~7 9~10 10~11 2 DB33/T 2335—2021 表 2 风灾风力等级指标(续) 风灾等级 重度 设施类型 风力类型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大棚 连栋钢架大棚 玻璃温室 平均风力等级 ≥6 ≥9 ≥10 阵风风力等级 ≥8 ≥11 ≥12 注1:平均风力等级是某个时段内2 分钟平均风速的最大值所对应的风力等级。 注2:阵风风力等级是某个时段内3 秒钟平均风速的最大值所对应的风力等级。 5 风灾防御措施 5.1 抗灾准备 5.1.1 根据地理环境和气象条件,参照 GB/T 51057、DB33/T 865 等标准建设农业设施大棚。各地大风 分布概况参见附录 B。 5.1.2 准备塑料薄膜、玻璃、活动立柱、割膜工具、照明等防灾物资。 5.2 抗灾措施 根据天气预报按表2确定不同类型农业设施可能发生的风灾等级,在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见表3。 表3 农业设施防风措施 阶段 设施类型 轻度风灾等级 关闭大棚所有通风口,及 灾前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 时修补破损薄膜,封堵进 大棚、连栋钢架大棚 风口,增加设施密封性; 收拢外遮荫。 玻璃温室 灾中 重度风灾等级 按轻度风灾等级防风措 施进行,并压严设施塑料 薄膜及四周,保证薄膜不 上下波动;加固棚体;切 按中度风灾等级防风措施 进行,并从内部加固棚体。 断电源。 及时更换破损玻璃,关闭温室所有通风口,增加设施密封性。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 当薄膜吹破时,视情修复;预计风力超出大棚承受范围时,适时揭摸或果断破膜 大棚、连栋钢架大棚 保棚;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及时撤离人员。 玻璃温室 塑料中棚、单体钢架 灾后 中度风灾等级 大棚、连栋钢架大 棚、玻璃温室 当玻璃吹破时,视情修复;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及时撤离人员。 大风过后,对于受损的薄膜(玻璃)、结构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参加保险并达到 保险理赔标准的,待报险定损后及时修复。 3 DB33/T 2335—2021 AA 附 录 A (资料性) 不同风力等级所对应的陆地地面物征象 国际上一般根据距地面 10 米处风速的大小分为 18 级,实际上一些超强台风的近中心风力和龙卷 风引起的风力可以超过 17 级。在不同的风力等级下,陆上地物表现特征不同。见表 A.1。 表A.1 风力等级及陆上地物表现特征 距地面 10 米 风力等级 陆地地面物征象 处风速 距地面 10 米处风速 (m/s) (km/h) 0~0.2 小于 1 0 静,烟直上 1 烟能表示风向,但风向标不能转动 0.3~1.5 1~5 2 人面感觉有风,树叶有微响,风向标能转动 1.6~3.3 6~11 3 树叶及微枝摆动不息,旌旗展开 3.4~5.4 12~19 4 能吹起地面灰尘、纸张,树枝摇动 5.5~7.9 20~28 5 有叶的小树摇摆,内陆的水面有小波 8.0~10.7 29~38 6 大树枝摆动,电线呼呼有声,举伞困难 10.8~13.8 39~49 7 全树摇动,迎风步行感觉不便 13.9~17.1 50~61 8 微枝折毁,人行向前,感觉阻力甚大 17.2~20.7 62~74 9 建筑物有小损(烟囱顶部及平屋摇动) 20.8~24.4 75~88 10 陆上少见,见时可使树木拔起或使建筑物损坏严重 24.5~28.4 89~102 11 陆上很少见,有则必有广泛损坏 28.5~32.6 103~117 12 陆上绝少见,摧毁力极大 32.6~36.9 118~133 13 — 37.0~41.4 134~149 14 — 41.5~46.1 150~166 15 — 46.2~50.9 167~183 16 — 51.0~56.0 184~201 17 — 56.1~61.2 202~220 4 DB33/T 2335—2021 BB 附 录 B (资料性) 浙江省大风分布概况 浙江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沿海地区达到 8 级的大风大部分地区在 5 天以上,海岛及部分 沿海地区达到 70 天以上,内陆地区大部分地区在 5 天以下,但在内陆地区的湖州地区和金衢盆地地 区在 5 天~10 天。见图 B.1。各地各月出现大风天数不一,一般 7 月~8 月最多,12 月~2 月最少。 见表 B.1。 图B.1 浙江省平均大风日数分布(单位:天) 注:数据来源为1981年~2010年的30年整编资料。 表B.1 浙江省各地各月 8 级及以上大风天数 单位:天 站名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全年 湖州 0.3 0.4 0.9 0.5 0.5 0.5 0.9 0.9 0.3 0.1 0.6 0.4 6.3 嘉兴 0.3 0.2 0.4 0.5 0.3 0.2 0.8 0.8 0.4 0 0.4 0.4 4.7 杭州 0.1 0.1 0.4 0.9 0.4 0.1 0.9 1.0 0.3 0.2 0.2 0.3 4.9 绍兴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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