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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10 CCS A01 4404 珠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4/T 17—2021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建设与管理要求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innovation studios for model workers and craftsmen talents 2021-07-28 发布 2021-08-15 实施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04/T 17—2021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原则 ........................................................................... 1 5 建设要求 ........................................................................... 2 6 管理要求 ........................................................................... 3 附录 A(资料性)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所用表格 ..................................... 4 参考文献 .............................................................................. 5 I DB4404/T 17—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珠海市劳动模范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珠海市总工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珠海市劳动模范协会、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广东兆邦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拱北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莎、鞠天慧、吴希文、吕营、赵晓燕、傅力普、戚政武、陈梓德。 II DB4404/T 17—2021 引 言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发挥劳模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 用,加快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夯实创新驱 动发展的群众基础,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 新载体、新平台、新手段。 新常态下工作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面临新的调整和机遇,需要从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上转变。现 有国家、省、市各级工作室已近十万家,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日常运行亟待规范,尚未有统一的指导标 准。 本文件参考《全国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总工办发〔2017〕 19号)和《珠海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命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修订)》文件编制,是指导工作 室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性和通用性的标准,旨在规范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对于工作室如何管理、制度建 设、档案建立等重要问题上,以统一标准对工作室的建设、管理在具体层面上进行指导,促进工作室的 管理质量及发展。 III DB4404/T 17—2021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与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总体原则、建设要求、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建设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劳模 model workers 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成绩卓著,经职工民主评选,有关部门审核和党委政府审批后被授予荣誉称 号的劳动者。劳模分为全国、省部级、市级劳模。 3.2 五一劳动奖章 may day labor medal 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为奖励在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而颁发的荣誉奖 章。 3.3 工匠人才 craftsman talent 在基层一线岗位,具有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经一定程序被推荐或评选的特定领域专业 人才。 3.4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model workers and craftsman talent innovation studio 工作室 由较强技术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劳模(含五一劳动奖章)、工匠人才领衔,以 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以解决工作现场难题、推动所在单位创新发展 为目标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团体。 4 总体原则 4.1 创新性 应有效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等活动,增强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4.2 示范性 1 DB4404/T 17—2021 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促进本地区、本行业、 本单位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发展,提升职工技能素质。 4.3 可持续性 应通过创新活动不断创造价值,提高生存发展能力。 4.4 目标性 应达到保持创新服务及培养人才的可持续开展的目标。 5 建设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所依托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工会组织健全。 5.1.2 应有明确的工作任务且有效运行 1 年以上。 5.1.3 应以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名字或工匠人才、技术带头人名字或单位名称命名。 5.1.4 应具有鲜明行业(区域)特点和工会元素,在全市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或在本辖区、本行 业具有示范意义。 5.2 资源配置要求 5.2.1 应有面积适当、设备设施配套的固定工作场所。 5.2.2 应在工作室合适位置悬挂明显的工作室标识,并公开工作室的组织架构、目标任务、制度规定、 年度计划等信息。 5.3 人员配置要求 5.3.1 应设 1 名领衔人。由理论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者或工匠人才担任。 5.3.2 成员应不少于 3 人。 5.3.3 成员应按照合理的专业特长、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配置。 5.3.4 应要求成员每年有学历或职称、职业资格、荣誉方面的提升或培训。 5.3.5 应建立成员名册,格式内容见附录 A 表 A.1。 5.4 创新项目要求 5.4.1 每年应至少申请或在研 1 个本单位或上级(或行业)立项的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 5.4.2 每两年应至少有 1 项创新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得到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行业 的广泛使用或获得国家专利、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 5.4.3 应展示研究项目或相关成果的实物(模型)。 5.4.4 应有转化成果的应用或实践。 5.5 示范性要求 5.5.1 每年应至少由领衔人组织开展一次“传帮带”活动。 5.5.2 每年应至少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或技术的活动。 2 DB4404/T 17—2021 6 管理要求 6.1 建设单位应设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建设和日常运行。 6.2 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日常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目标与任务、工作职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 b) 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培训时间、目的、内容、方式、层级及要求等; c) 学习研究制度,包括学习研究的目的、时间、形式、频率、主要内容; d) 创新制度,包括项目立项、实施管理、科研设备管理、项目的鉴定验收及成果管理、项目档案 管理、奖励激励; e) 成果转化制度,包括组织保障、实施步骤、收益分配; f) 传帮带制度,包括周期、目标、内容、形式等; g) 文化制度,包括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 6.3 应制定周期考核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一般一个周期为三年。周期结束三个月前,应对工作室三 年内的成果进行评估,三年内工作室相关人员应固定。 6.4 应建立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 a) 应建立项目实施记录、项目考评记录,格式内容见附录 A 表 A.2; b) 应建立创新成果记录,格式内容见附录 A 表 A.3。 6.5 应设置专项经费,建立经费使用台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6 应常态性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建立成员提升情况档案。 6.7 应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评先表彰时给予倾斜。 6.8 应加强宣传引导。运用现场会、观摩会、学习交流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工作室的经验和做 法。 6.9 宜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培训和专业指导,提升建设及管理水平。 6.10 应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考评。 6.11 因领衔人变动导致工作室需要更名的,应按程序向主管部门申报。 3 DB4404/T 17—2021 A A 附 录 A (资料性)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所用表格 A.1 花名册 表A.1规定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花名册。 表A.1 花名册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学历 技术职称 所在部门 主要分工 晋升情况 A.2 项目实施记录 表A.2规定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实施记录。 表A.2 项目实施记录 序号 项目 编号 项目 项目 负责 名称 人 项目 成员 合作 单位 项目 经费 项目 级别 开始 日期 预计 实际验收/ 鉴定 完成 备注 鉴定时间 级别 日期 A.3 创新成果记录 表A.3规定了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记录。 表A.3 创新成果记录 序号 4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成果所有人 转化方式 转化结果 DB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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