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020 K 0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270—2020 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能力 基本要求 2020 - 11 - 19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 12 - 19 实施 发 布 DB13/T 5270—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晓君、张彦军、燕俊林、赵森、杨光、孔晓峰、王明辉、刘雷、张鹏、 洪建飞、范朋飞、刘通、李莹、李桂英、臧红建。 I DB13/T 5270—2020 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能力基本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备设施检测检 验能力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技术要求、检测检验项目等。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对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防静电设备设施、可燃(有 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以及加油(气)站、石油库防静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亦是对危险场所安 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进行能力审查时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354 高电压试验技术 局部放电测量 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7949.1 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 第1部分:常规测量 GB 50053-201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版) 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257-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AQ/T 8006-2018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DL/T 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SH/T 3038-2017 石油化工装置电力设计规范 SH/T 3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DB13/T 2518-2017 工业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检查检测规范 DB13/T 2519-201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13/T 2808-2018 危险场所防静电设施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AQ/T 8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AQ/T 8006 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场所 hazardous area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粉尘、气体或者其他物态作业场所。 1 DB13/T 5270—2020 3.2 安全性能 safety performance 设施、设备、材料、产品或作业场所等应具备的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性能和状态。 [AQ/T 8006-2018,定义3.3]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 4.1.1 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客观、 公正地从事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活动,并对其检测检验数据和结果负责。 4.1.2 机构应确保所从事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活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1.3 机构应有与所从事检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检验所需要的并且 能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或可移动的检测设备、设施,具备检测检验对象安全性能项目/参数的检测检验 能力,并有文件描述其有能力实施的检测检验活动,具备独立的存放文档的场所或空间。 4.1.4 机构应有确定的检测检验管理体系,并应覆盖其在固定设施内、离开其固定设施的场所、多个 地点的场所,或在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中进行的工作。 4.1.5 机构从事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利益冲突,并规定参与危险场所 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活动人员或对检测检验活动有影响的关键人员的职责。 4.1.6 机构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 有与其从事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应具有 所需的权力和资源来履行包括实施、保持和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检 验程序的偏离,以及采取措施预防或减少偏离; b) 有措施或制度确保其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 质量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影响,并防止商业贿赂; c) 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包括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要求; d) 有确定的组织和管理结构,以及明确的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e) 有机构高层管理者及各部门主管的任命文件,高层管理者的变更由机构认定并向社会公开, 政府部门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 f) 有熟悉各项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监督人员,经授权, 对检测检验人员包括在培员工、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的关键环节进行充分监督; g) 在高层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机构运作质量所需的资 源; h) 在高层管理者中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赋予其能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责任和权力; i) 有程序确保新开展的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工作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j) 有措施或制度确保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活动中人员、设备、设施及被检对象等的安全。 4.2 管理体系 4.2.1 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检测检验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 序和指导书形成文件,文件化的程度应保证检测检验结果的质量。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 其获取、理解和执行。 2 DB13/T 5270—2020 4.2.2 机构管理体系中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声明,应在管理手册中阐明。应制定总体目 标并在管理评审时加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内容应符合 AQ/T 8006-2018 中 4.2.2 的要求。 4.2.3 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提供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进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 4.2.4 管理手册应包括或指明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管理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 4.2.5 管理手册中应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作用和责任,包括确保遵守本标准的责任。 4.2.6 当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的变更时,最高管理者应确保保持管理体系的完整性,使本标准要求得 到满足的所有文件、过程、体系、记录等均被纳入、引用或链接至管理体系文件。 4.3 文件控制 4.3.1 机构应建立并保持文件获取、识别、编制、审核、批准、标识、发放、保管、修订和废止等的 控制程序,以控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内部制定或来自外部的),诸如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规范性文件、检测检验方法,以及通知、计划、图表、图纸、软件、规范、指导书和手册。这 些文件可承载在各种载体上。 4.3.2 所有管理体系文件在发布之前应由授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应建立识别管理体系中文件当前 的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控制清单或等效的文件控制程序,并使之易于获取,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 废的文件。 4.3.3 文件控制程序应确保: a) 在对机构有效运作起重要作用的所有工作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授权版本; b) 定期审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必要时进行修订或更新,以确保其现行 有效和持续适用并满足使用要求; c) 及时地从所有使用或发布处撤除无效或作废文件,或用其他方法保证防止误用; d) 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而保留的作废文件,应有适当的标记。a) 4.3.4 机构制定的管理体系文件应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应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码、 总页数或表示文件结束的标记和发布机构。 4.3.5 文件的变更应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被特别指定的人员应获得进行审查和批准所依 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3.6 更改的或新的内容应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 4.3.7 应制定程序来描述如何更改和控制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文件。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4.1 机构应依法与客户签订检测检验合同,明确检测检验对象、范围、完成时限,以及双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特别要明确客户对所提供资料和检测检验对象的真实性负责。在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时, 机构在技术服务合同之外与客户或检测检验对象存在行政、商业、财务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机 构应建立和保持对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这些为签订检测检验合同而进行评审的政策和 程序应确保: a) 对包括所用检测检验方法在内的要求予以充分规定,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 b) 机构有能力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 c) 选择适当的、能满足客户要求的检测检验方法。 4.4.2 应保存包括任何重大变化在内的评审记录。 4.4.3 在执行合同期间,应保存就客户的要求或工作结果与客户进行讨论的有关记录。 4.4.4 对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书面通知客户,得到客户书面认可,并保存记录。 3 DB13/T 5270—2020 4.4.5 工作开始后如果需要修改合同,应重复进行同样的合同评审过程,并将所有修改内容通知所有 受到影响的人员。 4.5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5.1 机构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检验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供应品和消耗材料的 购买、接收和存储的程序。 4.5.2 机构应确保所购买的、影响检测检验质量的供应品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过检验或以其他方式 验证符合有关检测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 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4.5.3 影响检测检验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应包含描述所购服务和供应品的信息。这些采购文件在 发出之前,其技术内容应经过审查和批准。 4.5.4 机构应对影响检测检验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 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4.6 服务客户 4.6.1 在确保为客户保密的前提下, 机构在明确客户要求和允许客户监视其相关工作表现方面应积极 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 4.6.2 机构在整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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