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丘 市 居 民 住 宅 区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2022年6月21日 商 丘 市 第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2022年7月30日 河 南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四 次 会 议 批 准 )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消 防 责 任
第 三 章 火 灾 预 防
第 四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 1 —了
预
防
火
灾
和
减
少
火
灾
危
害
,
加
强
居
民
住
宅
区
消
防
— 2 —安
全
管
理
,
保
护
人
身
、
财
产
安
全
,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消 防 法 》 《 河 南 省 消 防 条 例 》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 结 合 本 市 实 际 , 制 定 本 条 例 。
— 3 —第 二 条 本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居 民 住 宅 区 的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 适 用 本 条 例 。
本
条
例
所
称
居
民
住
宅
区
是
指
供
家
庭
居
住
使
用
的
— 4 —建 筑 及 配 套 的 设 施 、 设 备 和 相 关 场 地 , 包 括 城 镇 居 民 住 宅 区 、 农 村 居 民 集 中 居 住 区 域 等 。
本 条 例 未 作 规 定 的 , 适 用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第 三 条
居
民
住
宅
区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坚 持 政 府 领 导 与 社 会 参 与 、 部 门 监 管 与 居 民 自 治 相 结 合 , 增 强 居 民 住 宅 区 的 火 灾 防 控 能 力 。
第 四 条
市
、
县
(
市
)
— 5 —、
区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居
民
住
宅
区
的
消
防
— 6 —工
作
,
将
其
纳
入
基
层
社
会
治
理
和
网
格
化
综
合
管
理
体
— 7 —系
,
建
立
联
动
机
制
,
督
促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和 下 级 人 民 政 府 履 行 管 理 职 责 ,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居 民 住 宅 区 消 防 安 全 检 查 。
乡
镇
人
民
政
府
、
街
— 8 —
法律法规 商丘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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